2010年12月11日,云南发生一起校园谋杀案。凶手是高二学生李国阳,警方了解到,他的动机是嫉妒他的同学。
在校期间,李果阳结识了同班的一位女生,并对她产生了良好的印象。但随着另一个男孩争夺女孩的心,一颗仇恨的种子在李过阳的心里种下了。于是李果阳下定决心要杀了那个男孩。
“迟到者”的名字叫王磊,他是同宿舍的同学。经过几天的策划,一天清晨,李过阳拿起准备好的刀,来到王磊的面前,准备趁王磊熟睡时痛下杀手。

但就在此时,曾是同班同学的徐振宇突然发现,徐振宇不但没有阻止李国阳,他还死在了自己手中。
12月11日上午,当同学们正准备起床、洗脸和上课的时候,李果阳拿着自己准备好的刀来到了王磊的店。
面对熟睡的王磊,李国阳下定决心:一定要杀了王磊,只有这样,班上才不会跟他抢心爱的女孩。
正当李国阳(音译)准备开始时,他的室友徐振宇(音译)突然醒了过来。徐振宇见情况不妙,急忙起身,向李国阳下手。然后他又抢了李手里的刀。
但此时,李国阳似乎失去了理智,与徐振宇打了起来。两个人扭打成一团,但李国阳的刀总是紧握在手里。他在混乱中捅了徐振宇19刀,徐振宇很快倒在血泊中。
就在他们俩打架的时候,王磊被吵闹声惊醒了。当他看到徐振宇躺在血泊中,他非常害怕,但他不得不与李国阳搏斗。

因为李过阳差点精神失常,他拿起一把刀正乱戳王磊。后来,王磊被李国阳捅了20多刀,倒在血泊中。
徐振宇和王磊没能活下来,两人都倒在了同一个宿舍里。李国阳看着血泊中的两个人,突然恍然大悟。他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不可原谅的,他想尽快结束自己的生命。
当他走到窗户前准备跳楼时,几个同学拦住了他,但李国阳决定用手中的刀再次割腕。突然,一股血涌了出来,他也倒在了地上。
当警察赶到现场时,他们只看到一滩滩血迹。现场如同火山口一样红,三人倒在血水中,急救人员将他们送往医院治疗。
在去医院的路上,徐振宇和王磊两人因为失血过多,他们的要害部位被李国阳打伤,治疗无效死亡,但李国阳得救了。悲痛欲绝的亲戚们来到学校,展开了一条横幅,要求为他们的儿子讨回公道。经法院判决,谋杀犯李国阳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警方后来了解,李果阳和王磊经常吵架,两人经常吵架,有时甚至吵架。
李国阳在班上本来是一个非常安静害羞的男孩。他不傲慢,在老师的眼里始终保持着自己的位置。
年轻的王磊没有想过,也没有教过他,诚实的人生气后会有多么极端。李国阳有一颗杀人的心,想着要杀王磊,但王磊并没有防范心理。
原来,在这起谋杀案的背后,李国阳有着相对黑暗的童年经历。他的父亲在他出生后几年就因病去世了,李国阳不得不和母亲生活在一起。

当他父亲的骨灰还很凉的时候,他的母亲为他找了一个继父,但是这个继父对他并不特别好。
他当时觉得很无助,没有亲人给他爱。在他上高中之前,他经常被同学欺负。受了长时间的欺负后,他变得软弱而内向。
最后,缺乏爱的李国阳成了杀人犯,这是老师、同学、家长都没有想到的。在学校被欺负过的人有两种选择:他们可以被任何人欺负,或者当底线被突破时,他们可以成为“可燃物”。
当地人民法院判处李某终身监禁,但他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刑期减为19年零10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