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垂直管理机构,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立。其主要职责包括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管理、计量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
调整了部分职责,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由卫生部门划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质许可和监督转交给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再负责名牌评选活动和某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分职能划归卫生厅或取消。同时,增加了能效标识管理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的职责,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责任落实。
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发展战略,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实施质量振兴和名牌战略,监督产品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和特种设备安全。此外,还负责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以及科技发展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质量处、标准化处、计量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监督处、食品生产监管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科技认证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机关党委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每个部门都有明确的职能和人员编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0年由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更名成立,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是管理全区标准化、计量、质量工作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的主管部门,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实行业务领导,对自治区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