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俄日中的四个版本《十二怒汉》可以说是各有特点,这里重点聊聊几个版本的不同之处。
《十二怒汉》:美式民主的基石
今天看来,《十二怒汉》的故事简单得足以用一句话概括——一个孩子被凿凿铁证认为有重大的谋杀嫌疑,最初有11人坚信他有罪的陪审团,由于一个人的反对展开条分缕析的细致推理,最终统统转变为无罪认定。这一戏剧性的过程,肇始于以中产阶级为主的美国社会中最常见的弊病——偏见。由于嫌疑犯成长于贫民窟,其身份地位如同有色人种一般遭到天然的歧视,他所代表的人群被认为偷盗吸毒乃家常便饭,情急之中行凶害命也丝毫不令人惊异。带着这层天然的偏见,11位陪审团还夹杂了各自的生活经历与情绪,将自己对所处境况的牢骚与不满,都统统诉诸原本与此毫不相干的嫌疑犯身上。这些或精明冷静、或玩世不恭、或圆滑机警的陪审员,起初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一套无懈可击的逻辑,他们的偏见反映的是美国的社会现实,同时也是人性中隐藏的私欲和阴霾。
因此,《十二怒汉》这一反差剧烈的转折式逆袭,是电影史上对陪审团制度进行的第一次也是最强有力的一次普及。它旨在阐释这套“苛刻”的制度如何挽救任何一个可能身陷相似处境的无辜嫌疑犯的生命。为此,影片首先需要向观众普及司法审判中的无罪推定原则。也就是说,陪审团在那个单独的房间里所要做的,并非去证明嫌疑人有罪或是无罪,而是根据检方和辩方提供的现有证据,判断嫌疑人是否100%有罪。如若不能,则即意味着陪审团有较为可信的理由怀疑证据当中存有疏漏,则应当视嫌疑人为无罪。对于身处非陪审团制度国家的人们而言,陪审团制度要求12位成员必须达成全面一致的“苛刻要求”多少有些费解,因为这似乎不太符合人们对于“民主就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常识性认知。孰不知,要求陪审团达成全面一致恰恰是民主精神的核心所在——并非以少数服从多数的绝对原则,维护大多数的权益,而是以尊重每个个体的原则,确保每个人的权益得到足够的重视与保护。当这种多数与少数的矛盾关涉人命时,对个体的关照显得尤为重要,因为这是不可逆的程序,因此陪审团制度所要做的,并非准确无误地将每个坏人绳之以法,而是将犯错的概率降到最低,确保没有一个好人蒙受不白之冤。从这一意义上而言,《十二怒汉》本质上所普及的,是美国人引以为傲的立国之本。在托克维尔看来,正是陪审团制度让每一个普通人有机会参与到关涉社会公正与维系的司法制度当中,有助于人民理解法律的规则与效力,更重要的是,有助于人们懂得尊重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与权力,是美国民主制度的基石。
《十二怒汉》早已是登堂入室的经典名作。在IMDB的TOP250榜单上,《十二怒汉》高居第七,是排名最高的法庭片。在2007年由AFI(美国电影学会)评选的有史以来最伟大的100部美国电影中,它也占据荣耀的一席之地。毫不夸张地说,《十二怒汉》就是法庭片的象征和代言人,在美国人的心中占据着无法撼动的至高地位。
《十二怒汉:大审判》:俄罗斯当代政局迷思
在《十二怒汉》问世整整半个世纪后,俄罗斯大导尼基塔·米哈尔科夫将这一人们已耳熟能详的故事嫁接到当代俄罗斯的社会土壤,进行了一番全新的演绎。
与西德尼·鲁迈特的原版一脉相承的,自然是影片所伸张的陪审团精神,除此之外,12位陪审员来自不同的社会阶级、不同的职业,由此挟带不同的立场偏见等设定都与原本大同小异。米哈尔科夫所做的最大改动,是将身为嫌疑人的男孩设定为一名车臣男孩,这一政治寓意极其明显的设定,也让《十二怒汉:大审判》(以下简称《大审判》)由始至终充满了浓郁的当代俄罗斯政治气息,陪审员最初所挟带的偏见,也含有浓郁的政治对立意味(与美版原作一样,男孩也被设定为出身贫民窟,因此陪审员的偏见不仅含有政治意味,同样包含浓重的社会偏见)。为此,米哈尔科夫别具匠心地在分析案情的过程中,让陪审团的每一位成员叙述了一段与自己有关的经历,从中折射出的,不仅是渐已消逝的正义与良知感,而且是几十年来俄罗斯社会的流变,其中必不可少的,是与车臣有关的惨痛回忆。此外,有别于原版全部故事发生在一个封闭房间内的戏剧化安排,米哈尔科夫在《大审判》中夹杂了大量的车臣战场的画面与男孩回忆的闪回镜头,时时刻刻在提醒观众车臣这一特殊的存在。《大审判》也因此拥有了比原版更加丰富的内容与戏剧冲突,这一点从它近160分钟的时长(原版是96分钟)也能十分明显地看出来。
《大审判》的案情分析转变过程,整体而言依然是在原版构建的主要脉络和节点上展开,但在整部影片的最后,米哈尔科夫却做出了最为大胆的一处改动。当其他11位陪审员都已经被说服认为男孩无罪之时,米哈尔科夫自己饰演的陪审团团长(其实就是陪审团的临时组织者),却投了有罪的一票,他的理由并非认为男孩真的有罪,而是认为被判有罪的男孩将会在监狱里比作为一个不受欢迎的异类(不要忘了他车臣孤儿的身份)活得更加长久。此时米哈尔科夫奉上的,不再是法律能否维护正义这一命题,而是当法律所维护的正义与善良背道而驰时,我们应该选择什么的难题。这一道德与法律的悖论,远非一场正义的审判与在座的12位陪审员所能解决。在《大审判》的片头,给出了“不要寻找生活的真相,试着去感受生活的真谛”的字幕,在结尾处则同样意味深长地出现了“法律是永恒、至高无上的,可如果仁慈高于法律?”的格言。米哈尔科夫最终所能给出的解决方案,是颇具温情的人道主义,由他所饰演的退伍军人,暂时抚养那位车臣男孩。
倘若细致地比较《大审判》与原版《十二怒汉》,就会发现后者中的陪审团观点的转变,都是受到难以辩驳的事实证据的冲击,而前者中的陪审团之所以转变,却往往是由于主观态度与情感认同的改变。也就是说,后者以理服人,前者更多以情动人(包括最后的结局,落脚点也是情)。《大审判》无疑体现了一种抛弃成见与仇恨,重寻仁慈与善良,寄望于未来的良好愿景,但它所凸显的也正是难以回避的俄罗斯当代社会尴尬的现实。
《十二个温柔善良的日本人》:日本社会人情世故
《大审判》抛给人们的是一个复杂纠葛的终极难题——在正义与仁慈之间,我们应该选择哪一个?这个问题换成一个通俗的命题可能会让人更适应一点,那就是当法理与人情相悖的时候,我们站在哪一边?
1991年日本的《十二个温柔善良的日本人》便发出了这样的质问。在由后来成为著名导演的剧作家三谷幸喜改编的这个版本中,11:1的情况发生了与原版不同的大逆转,11位陪审员认为被告无罪,只有1位陪审员坚持有罪。这位特殊的被告人也不再是贫民窟里出生的孩子,而是一个被前夫抛弃,独自忍受生活艰辛带孩子的单身母亲。而作为被害人的前夫却不务正业,喜欢酗酒滋事。事发当天正是他酒醉之余前来要求复婚,两人争执之下,前夫死于一场意外的车祸。
受害人与被害人的身份背景与原版相较有了天差地别的变化,才让陪审员们的态度天然倾向身为弱势群体的被告。起初认定无罪的11位陪审员,大多难以用明确的证据证实自身的判断,只是凭“感觉”判断,温柔善良的单身母亲不会是杀人凶手。陪审团团长甚至会因为过去担任陪审员时将一名嫌犯投票定为有罪,使其被处死刑而长期背负道德阴影,不愿再度经受此类折磨而选投无罪。这11位观点与立场各不相同的陪审员,实则都在暗中吻合影片的片名(温柔善良的日本人)。只有2号陪审员义正言辞地表示,被告确实应当同情,但法不容情,杀人就是有罪。在他的强烈要求下,陪审团开始条分缕析的过程,一点点寻找到被告杀人的动机与证据。正当故事像熟悉原版《十二怒汉》的观众所以为的那样,将要以戏剧性的逐步转向12:0认为有罪收尾之时,《十二个温柔善良的日本人》来了一次巨大的翻转,此时再度形成11:1的局面,不过认为无罪的仅剩一人。此时人们却好像回到熟悉的《十二怒汉》模式,一个逻辑思辨能力极强的陪审员把之前分析得出的证据逐一击破,得出的依然是无罪的结论。但此时,陪审员已不再是由于同情心而做出这一决断,而是出自无罪推断原则的法理精神。
日版相较于其它各版,所做的最大改变就是对于受害人身份背景的安排。三谷幸喜不但让女性成为了这名备受争议的被告,而且把案件的矛盾焦点对准了每个人的寻常家庭。如此一来,案件本身不再带有鲜明的社会阶级歧视,而是与包括陪审员在内的每个人息息相关。在分析案件的过程中,诸多重要线索与证据都是由陪审员根据自己的日常生活经验得出,便显得更为自然。三谷幸喜还有意在陪审团中加入了三名女性(其它各版都没有女性陪审员),老中青三位女性角色各自带有的性格特征,也鲜明地勾勒出日本社会女性的思维方式与情感倾向,使得陪审员这一浓缩的代表团体更具代表性。
《十二公民》:中国法学课
与美俄日等各国情况不同,我国目前的司法体系没有陪审团制度。因此,对《十二怒汉》进行本土化改编,在我国具有天然的文化与制度隔阂。《十二公民》给出的解决方案只能是,在一所法学院的毕业答辩时就一件真实案件模拟美国陪审团制度。
在模拟陪审团的前提下,影片的根本语境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首先,探讨的案件是近来社会上热议不断的一桩“公案”(性质近似李天一案)——一个被富翁收养的继子,被控在争执间杀死了自己穷困潦倒的亲身父亲。这样一个身份地位色彩鲜明的设置,几乎让每个人都下意识地有了先入为主的立场代入——为富不仁的儿子必然是可恶的杀人凶手。也因此,陪审团的偏见也就不再是对贫民窟穷人的歧视,而转为极具当代中国特色的仇富心理。11位认定嫌疑犯有罪的陪审员的偏见也就看似更合情合理,容易与当下的观众产生共鸣。为此,《十二公民》让12位陪审员各具职业与阶级特征,而且性格大多棱角分明。他们包括圆滑世故的小摊贩、淳朴老实的保安、玩世不恭的刑满释放人员、心思缜密的企业家、游手好闲的包租公、以及满嘴京片子的土著的哥。由他们所引申出来的偏见,也囊括了地域歧视、职业歧视、父子代沟、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歧视等等早已深入人心的扭曲观念。这些观念与他们各自的职业和地位息息相关,而且时时刻刻都可能在我们的身边发生,《十二公民》所做的,只是把它们收拢归集起来,做了一次万花筒式的呈现。
《十二公民》还要解决的是模拟陪审团的责任心问题。由于他们给出的决议并不会真正影响案件中嫌疑人的生死,加之我们的普通百姓又从未受过陪审团制度的熏陶,因此,只是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够顺利毕业才不得不敷衍塞责的陪审团从一开始丝毫不曾感觉自己有手握一人性命的至高权力,他们甚至也毫不懂得司法审判中的无罪推定原则。在他们看来,一桩已成社会热点事件的凶案,具备看似无懈可击的铁证,那个男孩早已是一名罪犯,而非嫌疑人,所以当何冰饰演的八号陪审员对现有证据提出自己的质疑时,所有人的第一反应都是希望他来证明男孩为什么无罪,又或者是真凶是谁。这一模拟陪审团对自身权力与义务的双重无知,便成为《十二公民》所构建的首要戏剧冲突。其次,才是案情分析过程中的细节问题。
某种意义而言,《十二公民》有点像是一位通习现代法制规则的检察官(何冰饰演的八号陪审员)对其他11位陪审员及其所代表的无数普通人上的一堂基础法学课,向后者传递一些本该成为常识的现代司法精神与理念。与此同时,《十二公民》还是一堂生动的议事教学课,它通过一次立场观点对立鲜明的戏剧事件,凸显了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沟通的困境,并形象地演示了如何在一套合理的规范下形成有效的议事规程,这一点在国内同样大片缺失。而导演徐昂真正想要强调的,或许以上种种规程与理念化繁为简凝聚成的“公民”二字,及其所寄寓的公民精神。
PS:美俄日中的四个版本具备各自鲜明的本土特色,但有一个细节,它们却高度一致。那就是在最终达成无罪决定的全体一致前,都有一个最顽固倔强的陪审员充当“最后一层防线”。这位执拗的反对者都是除力排众议的主角外演技最精湛的老戏骨饰演,他们的顽固也都带有极其强烈的个人生活印记——都将嫌疑人无形中代入了自己最憎恶的身份角色,因此可以说是不由自主地站在了声讨嫌疑人的一方。这位陪审员不但是社会偏见的化身,而且是一切主观情绪的代言人,以个人感情的立场与法理展开争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