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职责设置,青岛市科学技术局设有12个职能处室,具体包括:(一)办公室(挂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牌子)负责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工作制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包括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应急管理、政务公开、信访、安全、督查督办、提案建议办复、对外联络和接待,以及科技宣传、国防科技动员工作。同时,指导科技信息库和科技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二)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和队伍建设。此外,还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并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三)政策法规处组织开展综合调研,起草有关科技发展政策、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承担行政复议工作。参与科技体制改革、创新体系建设,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牵头区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的审核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全市科技创新考核工作,指导科普教育工作。(四)综合计划处负责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科技经费配置建议,协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参与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办法的制定,对科技重大专项进行跟踪、监督、组织评估和验收。参与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的制定,协调申报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市政府科技专家组的管理和服务,参与高新技术开发投资体系建设。承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科技统计、科技评估管理工作。......(其他各处室详细职责略)(九)条件财务处(挂审计处牌子)负责编制本机关财务预、决算,管理机关财务、会计业务事项及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科技专项工作经费和国家投入的科技经费。负责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导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十)海洋科技处负责拟订海洋科技规划、年度计划项目和蓝色经济区建设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国家涉海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并协调实施。组织申报国家海洋科技项目并协调实施,指导海洋科研试验区、海洋中试基地和产业化基地的工作,协助做好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的有关工作。承担市蓝色经济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一)引进协调处负责拟订国内科技合作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引进科技人才(团队)和项目科技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相关政策,开展国内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项目引进等相关工作,并协调解决有关迁入问题。开展科技对口支援工作。(十二)基础科研处负责拟订应用基础研究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培育和申报国家基础研究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并组织实施获批实验室建设。按要求设置机关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