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邀。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应该比较合适,因为我在山区、海边都生活过,而且时间都不短,无论是陆地上的野生动物,还是海洋里的野生鱼虾,都吃过不少。
仔细回想一下,自己吃过的野味有:
陆地上走的,包括野猪、野兔、跳麂、石蛙等;
陆地上飞的,包括山鸡、知了和某种不知名的飞鸟;
陆地上爬的,包括甲鱼、螃蟹、田螺、小龙虾、菜花蛇、蕲蛇,甚至是松树里的毛毛虫;
陆地上游的,包括泥鳅、黄鳝和各种各样的溪鱼;
海洋里游的,种类就太多了,包括高档的野生黄鱼,也包括日常的带鱼鲳鱼。这一类不在这里讨论,因为食用海鲜很少引发过大规模的病毒感染(只记得1988年上海人生食毛蚶造成甲肝流行),客观上也不存在全面禁止海鲜捕捞的命题。
陆地上的野味(野生动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餐桌上常见、不属于濒危存在的,比如泥鳅、田螺;另一类是难得看到、不容易捕杀的,包括瘟疫流行之后被关注的果子狸和穿山甲。在养殖业还没有大规模兴起的时候,前一类是农村家庭改善生活、增加营养的重要来源。
请各位不要怀疑我是一个野味的狂热爱好者,后一类野味基本上只吃过一二次,而且不是迷恋野味有多好吃,只是被好奇心所驱使,品尝一下野味的味道。
也不要怀疑我是一个违法违规者,在我吃这些野味的时候,要么《野生动物保护法》还没有出台,要么这部法律允许捕杀和食用。
还请不要怀疑我在吃野味的时候,有炫耀和虚荣的心态。早年吃野味只是稀松平常的事情(暴露年龄了),没人另眼相看。而且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各位,野猪远不如家猪好吃,肉质太硬了。
知道吃野味的害处不?知道,也不知道。
我知道的是,所有的野生动物特别是后一类野生动物,属于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不管有没有出台法律法规,都应该受到善待和保护。他们应该与人类和平相处,各自安好,这个世界才能多姿多彩。餐桌上多了一道特殊的野味,并不能让逼格上升多少,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我不知道的是,食用和捕杀野生动物会让可怕的病毒进入人体,引起非典流行、引起新冠乱世。在我几十年食用野味的经历中,一次也没有碰到过得病的情况,也没有看到过别人因为吃野味出现传染病。
以自己多年的经历来判断,我无法在“食用野味”和“病毒感染”之间建立起联系。非典的流行与果子狸关系密切,也有人认为证据不足,SARS病毒的传染源并没有一个确切的定论。新冠病毒的传染源还在苦苦寻找,我可以断定,依然不会有一个确切的结果。
对于食用野味,我的态度已经走出当年的懵懂状态。这种改变有担心病毒感染的因素,但更多的是从保护自然环境、维持生物多样性的目标出发,更多的是与野生动物和平相处、避免捕杀滥杀的人文情怀。
当人们被非典狠狠地惊吓了一次、又被新冠深深地伤害了一回,一个名叫“中间宿主”的专业词汇进入人们的视野,一个社会共识正在悄然形成:吃野味就是与健康为敌,必须全面禁止。
原则上我赞同这个结论,但反对一棍子打死所有的捕杀和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在南方山区,这几年的山林保护越来越好,野猪、野兔重返家园,进而伤害农民的果蔬菜园。当这种伤害严重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你杀还是不杀?是人类的生产生活重要,还是保护野生动物重要?这种选择应该不难吧?再进一步说,在合法的状态下,这些野生动物捕杀之后,你是烹制上桌,还是挖坑埋掉?要不要考虑其中的经济因素?这些猪肉兔肉算不算社会资源?
我觉得不能简单地对待这个问题,贴标签、喊口号不是好办法,一刀切更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路径,必须冷静、科学地分类对待,精细化处理。全面禁止吃野味,属于一种片面的思维方式,是一种懒政的管理行为。
顺便说说,有一个问题非常值得思考。在非典之前,咱们国家还没有碰到过因为捕杀和食用野生动物,引起瘟疫流行的事例。这是否说明一个问题:交通条件发达之后的远距离运输,让病毒在人类中找到了更合适的宿主?都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城市里那些讲究卫生、娇生惯养的人群是否更容易受到病毒的入侵与伤害?
前几天有人说“新冠病毒在印度已中毒身亡”,他们已经宣布战胜冠状病毒,原因在于印度人卫生习惯比较差,免疫能力比其他国家的人强一些。当年山区里经常捕猎和食用野味的村民,是否与印度人有一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