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强拆程序有哪些?

违法建筑强拆程序有哪些?

你好,违法建筑应该怎么拆则要按照以下法律所规定的程序进行认定、处理。

一、立案

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有权处理违法建筑的部门一般是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及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地调查取证

根据《行政处罚法》中的规定,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并且还要向当事人出示相关的证件。如果在调查取证阶段,相关部门人员没有入户调查,也没有出示相关证件,那么这是不合法的,当事人可以要求他们出示并记录下相关的信息。另外,相关人员在调查时还要记录下违法建筑的详细地理位置、面积、结构和修建时间等。

三、作出限期拆除决定

在登门调查之后,如果房屋确属于违法建筑,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该决定应当要包含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3、令限期拆除的法律依据;4、告知法定救济权利。

限期拆除决定是查处违法建筑的必经程序。《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设定了违法建设认定和查处直至强制拆除的法定程序,其中对于认定为违法建设的必须依法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并必须要等到当事人对该限期拆除决定法定起诉期限届满才可以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行政机关对案涉建筑未经限期拆除决定,即未对案涉建筑违建性质予以认定并赋予当事人及时救济的机会,迳行直接拆除案涉建筑,不仅违反法定程序,剥夺当事人陈述申辩和救济的权利,而且也导致强制拆除行为缺乏法定的事实要件。—— (2020)京行申89号

四、履行告知义务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必要时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申请。因此,凯诺律师建议大家不要错过听证程序,一般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及时的委托了律师,那么专业的律师可通过听证程序就能撤销限期拆除决定。

五、依法进行催告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先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且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根据《行政强制法》中的第36条规定,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也就是说,在强制拆除之前,行政机关必须要履行催告义务,并且这份催告书中必须要包含以下内容: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如相关部门没有依法以书面的形式送达催告书就强拆房屋的话,那么就违反了以上规定,就侵犯了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

六、强制拆除

在经催告后,如果当事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的话,那么,行政机关才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其实,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考虑到违法建设涉及到当事人的重大财产权益,如果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有异议,那么可以及时的提出复议和诉讼来维护权益,否则则无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救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