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排名第一的答案显然是有偏见的。
这个问题其实跟这几人个人类型与定位有关。
成龙和李连杰擅长的港式动作片在八九十年代是香港最受外埠欢迎的电影类型之一,因为不仅自身打得有特色,而且也最大程度上降低了文化隔阂。
像成龙,在成功进军好莱坞之前,他已经在日本、东南亚红了很久了,尤其八十年代在日本,可能比他在香港更受欢迎。因为他那些动作喜剧基本就是情节设计为动作奇观展示服务,而他活学活用了一些京剧、武术技巧后,使之默片化,不用太多语言也能让人不仅能看懂,而且感觉很好玩。
亚洲东部各国间文化差异还小一点,再到全球最大的电影市场——北美。主流观众对华语电影的接纳,基本除了极少上艺术院线的艺术片之外,就只有动作片了。而且有李小龙神话在前,动作明星进入也方便一些。但即便如此,华语演员跟北美文化间的隔阂还是很大的。你看成龙和李连杰去北美拍的片子,虽然片酬上来了,但路子完全按照北美动作片的硬、猛方向走,两人连原有动作风格都保留不多了,这没办法的,对北美观众的妥协。
你想想看,连文化隔阂可能最小的动作片这一块,要打通北美市场都这么难,何况其他。
再说刘德华。刘德华跟着两位比,虽然也演过动作片,但肯定不能算动作明星,所以,基本没可能在好莱坞吃得开。他的优点是勤奋、全能,但光靠这个征服同源文化的还好说,拿什么征服不同文化的观众?或者说不同文化的观众干吗要买你的账?而说句难听的,华语演员再好,去了北美,连演技空间都施展不开。周润发演技如何?八九十年代的金像奖宠儿,几乎届届拿提名,到了北美,大部分时间还是被当成动作演员对待的。刘德华演技还不如发哥,类型上更偏偶像型,你说北美干吗要用一个东方偶像?
不过,这里又要谈到一个背景了。那时候,大陆电影市场还没现在这么大,而北美制作的电影票房比中大部分还是本土票房。如果换了现在,大陆市场这么火,北美片商怎么着也会重视一点,但可惜,刘德华的票房号召力又不比当年。所以,他在北美是没戏的。
这个跟他本身实力关系不太大,主要还是个人类型和定位决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