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明副局长

李小明副局长

李小明,1960年9月出生,籍贯为江西省宁都县梅江镇。1988年12月,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的学历为在职大专。1977年7月,他开始参加工作,曾担任过湛田公社井源大队、青塘中学的教师,以及县教育局、县检察院的干部。

1992年,李小明被任命为县纪委二室主任。2002年,他成为县司法局副局长。在2003年3月,他担任了宁都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的职务。他在1991年7月获得赣州地区清房工作先进个人的荣誉,并在1993年12月被评为全省纪检系统先进个人。

李小明,男,1966年7月生于陕西宝鸡。先后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书法史论硕士研究生班。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铁路书法家协会理事、陕西省青年联合会委员、陕西省青年书法家协会常务理事、陕西省美术家协会会员、终南印社艺术委员会委员、陕西陇海书画院秘书长、西部书画艺术院副院长。作品入展“第四届中国书坛新人展”、“首届全国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第四届全国正书作品展”、“首届全国草书作品展”等大型展览。获中华全国总工会“五一文化奖”。文化部第十三届全国群星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