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性科天再被追债近2亿

水性科天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浙商银行兰州分行追债近2亿元,其核心公司兰州科天水性科技有限公司被诉至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涉及巨额债务或重大影响。 以下是详细情况:

天眼查显示,兰州科天水性科技有限公司(科天水性公司)作为被告,被浙商银行兰州分行诉至甘肃高院,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日期为2024年3月30日,目前尚无案件详情披露。

根据《省法院民事一审案件立案指南》,甘肃高院受理诉讼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此次纠纷涉案金额巨大或具有重大影响。

水性科天再被追债近2亿

2024年3月1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浙商银行兰州分行曾起诉科天水性公司、兰州科天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科天环保公司)、兰州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区投资公司)及戴家兵,案由同样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该案涉及债务本金1.5亿元、利息4482万元,本息合计1.948亿元,与本次甘肃高院审理的案件可能存在关联。

借款合同与担保

2018年3月19日,科天环保公司与浙商银行兰州分行签订两份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7000万元和8000万元,期限至2018年11月18日和2019年3月18日,年利率分别为7.8%和8%。

科天环保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的多处房产作为抵押。

新区投资公司、戴家兵与浙商银行兰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科天环保公司在2018年3月19日至2019年2月10日期间的债务提供1.65亿元范围内连带责任保证。

2019年9月11日,科天水性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合肥市肥西经济开发区的8处不动产,为科天环保公司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违约与催收

科天环保公司未按约定还款,截至2021年3月21日,尚欠借款本金1.499亿元、利息4482万元。

浙商银行兰州分行向各被告催收无果后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并主张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被告抗辩与法院判决

戴家兵:保证责任已过保证期限(2019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18日),银行未在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故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新区投资公司:对外担保未经股东会决议,应属无效;银行未尽合理审查义务,担保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

法院判决

科天环保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按年利率11.7%和12%计算)。

浙商银行兰州分行对科天环保公司和科天水性公司名下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戴家兵在1.65亿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认定其曾签字确认债务,保证责任未免除)。

新区投资公司担保合同无效,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律师费仅支持实际发生的10万元,其余部分不予支持。

水性科天再被追债近2亿

巨额债务压力

除上述1.5亿元金融贷款无力偿还外,水性科天还涉及另一笔本金加利息超2亿元的民间借贷纠纷。

此次浙商银行兰州分行的诉讼进一步加剧其还贷压力,若更多债权人追偿,可能引发债务挤兑。

经营困境与历史背景

水性科天曾于2015年品牌启航,风光一时,但2017年甘肃及兰州官场“地震”后,发展势头急速坠落,经营逐渐陷入困境。

若债务追偿挤兑发生,科天水性公司名下不动产(如车间、仓库等)恐被折价或拍卖、变卖,公司面临“灭顶之灾”。

水性科天再被追债近2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