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地区不了解,就我所在地说吧,目前来讲会有三种审计形式:
1.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两年一次吧,会做出比较全面的审计评价,审计报告计入干部档案,所以比较正式严格;
2.上年度财政专项预算使用情况审计,这个每年都会有,主要是对财政给付专项资金的审计,对资金使用的用途和程序审计,会比较简单;
3.专项审计,一般是不定时不定期的,比如各种举报啊、某些专项资金的审计啊等等等等。
依据呢如果题主问的是法律依据的话,那么是《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如果是行政依据的话,经济责任审计是受当地党委组织部、纪检委委托的,会有委托书,财政专项也会有相关委托,专项不一定,有些可能是委托书,有些是上级部门转下来的受理单,或者直接就是举报信。
这只是目前一地的情况,做一参考吧,今后法检系统垂直管理,肯定会有新的变化,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