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财政部公布2024年考试时间公务通知,兵团和河北廊坊、定州、宁夏石嘴山、安徽、青海率先公布2024年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报名简章,一起来看看24年的报名条件和流程吧!
01
兵团
各师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3〕2号)要求,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别于2024年5月(初、高级)、9月(中级)举行,为做好兵团考区会计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五)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二、考试科目(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三、考试大纲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四、考试时间(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5月18日至22日进行,共10个批次,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二)中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9月7日至9日举行,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三)高级资格考试日期为2024年5月18日,共1个批次。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时间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26日12:00截止。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1月12日- 26日18:00截止。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前一周内。2.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 7月2日12:00截止。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6月19日- 7月2日18:00截止。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前一周内。(二)报名流程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可按照以下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第一步:报考人员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点击“网上报名-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入口”栏目,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选择“考试报名”栏目。也可登录“兵团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btkjw.xjbt.gov.cn:8888”, 点击“资格考试”栏目的“报名”,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选择“考试报名”栏目。第二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报名流程进行网上注册,同意网上报名协议后,如实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近期证件照。注册成功后,在网上缴费前报考人员可凭网络报名注册号及密码,登陆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第三步: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系统提供的网上缴费功能缴纳相关考试费用。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同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个人信息再无法修改,报考人员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留存)。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报名、改报名、退费等事项。2.中级资格考试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可按照以下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第一步:报考人员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点击“网上报名-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入口”栏目,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选择“考试报名”栏目。也可登录“兵团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btkjw.xjbt.gov.cn:8888”, 点击“资格考试”栏目的“报名”,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选择“考试报名”栏目。第二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报名流程进行网上注册,同意网上报名协议后,如实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近期证件照。注册成功后,在网上缴费前报考人员可凭网络报名注册号及密码,登陆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第三步: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系统提供的网上缴费功能缴纳相关考试费用。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同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个人信息再无法修改,报考人员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留存)。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报名、改报名、退费等事项。六、成绩公布及证书领取2024年6月21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7月5日前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10月31日前下发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证书领取关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证书管理平台(http://8.136.186.253/bas/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需上传兵团2024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七、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八、报名相关要求除相关报名条件外,报考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须在考前完成2024年度继续教育(90学分,其中专业课不得少于60学分,公需课不得少于30学分),继续教育需登录“兵团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btkjw.xjbt.gov.cn:8888)”或“兵团会计”移动端。兵团财政局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5日
原文:http://btkjw.xjbt.gov.cn:8888/tzgg/862.htm
02
河北廊坊
广大考生: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4年5月(初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本通知“一、考试报名”(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七)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八)考试报名审核方式。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河北考区报名审核方式为前置性审核(考试前审核)。报名方式采取“信息采集、网上报名、自动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即: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rygl.hebcz.cn/)选择廊坊市及各区县报名点进行信息采集,填写职称信息时,请选择是否参加会计资格考试,并选择对应的报考级别。报考人员信息采集通过审核后,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选择河北省进行注册报名,报名系统调取信息采集数据自动审核。如符合报名条件,直接缴费报名成功。如不符合报名条件,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信息变更,信息变更审核通过后,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缴费。 廊坊市各信息采集点及联系电话(区号0316):
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后再进行上传。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填写和上传的基本信息、照片和相关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因填写或上传虚假信息、资料,经查实后,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或取消考试成绩,并将其列入我省会计行业失信人员名单。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将另行公布。 四、考试安排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一)初级考试考务日程 1.2024年1月8日至1月26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考试报名统一在1月26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1月26日18:00截止。 2.2024年5月11日至22日,报考初级资格考试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3.2024年5月18日至22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 4.2024年6月21日前,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 (二)中级考试考务日程 1.2024年6月14日至7月2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 2.2024年8月30日至9月9日,报考中级资格考试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3.2024年9月7日至9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 4.2024年10月31日前,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 五、其他事项 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廊坊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原文:http://czt.hebei.gov.cn/kjfw/gs/lf/202312/t20231219_1930572.html
3.河北定州
广大考生: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4年5月(初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五)本通知“一、考试报名”(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八)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九)考试报名审核方式。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河北考区报名审核方式为前置性审核(考试前审核)。报名方式采取“信息采集、网上报名、自动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即: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rygl.hebcz.cn/)进行信息采集,填写职称信息时,请选择是否参加会计资格考试,并选择对应的报考级别。报考人员信息采集通过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审核后,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选择河北省进行注册报名,报名系统调取信息采集数据自动审核。如符合报名条件,直接缴费报名成功。如不符合报名条件,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信息变更,信息变更通过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审核后,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报名。
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后再进行上传。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填写和上传的基本信息、照片和相关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因填写或上传虚假信息、资料,经查实后,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或取消考试成绩,并将其列入我省会计行业失信人员名单。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将另行公布。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5月18日至22日进行,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中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9月7日至9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初级格考试考务日程
1.2024年1月8日至1月26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考试报名统一在1月26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1月26日18:00截止。
2.2024年5月11日至22日,报考初级资格考试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3.2024年5月18日至22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
4.2024年6月21日前,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
(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2024年6月14日至7月2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
2.2024年8月30日至9月9日,报考中级资格考试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3.2024年9月7日至9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
4.2024年10月31日前,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
五、其他事项
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定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
原文:http://czt.hebei.gov.cn/kjfw/gs/dz/202312/t20231219_1930423.html
4.宁夏石嘴山
根据自治区会计考办工作安排,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24年5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本通知“一、报名条件”(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二、考试科目与大纲
(一)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3.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二)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将另行公布。
三、考试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5月18-22日进行,共10个批次,具体时间安排见考生准考证。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高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5月18日8:30—12:00进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四、报名属地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五、报名程序
2024年1月5日至1月26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考试报名统一在1月26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1月26日18:00截止。报考人员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和报名流程后,按系统操作提示进行报名。
(一)初级报名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成绩公布后审核报名资格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报名,对个人基本情况和照片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成绩公布后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人员不予发放证书。
(二)高级报名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考前现场审核报名资格、网上缴费的方式。
1、网上报名
2024年1月5日至1月26日12:00,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交现场审核点),报考人员本人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属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2024年1月6日至1月26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在其报名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现场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师职称证书等原件。审核通过后,审核点打印回执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报考人员、一份存档。
3、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现场审核通过后,应于1月26日18:00前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系统自行缴纳费用。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准考证打印
2024年4月17日前,自治区会计考办公布宁夏考区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时间。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缴费等事宜;缴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漏缴费用以及照片不清晰等原因造成报名失败或者无法参加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报考人员请勿让他人或培训机构代报名,因代报名造成报名失败、信息差错、信息泄露等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六、考试费用
(一)初级资格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宁价费发〔2004〕65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发〔2005〕122号文件,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50元。
(二)高级资格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04〕42号),考务费每人100元。
(三)票据取得方式
本次报名收费只提供电子票据,需要报销的考生,缴费成功后按收到的短信链接,下载《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票据并自行打印。
联系电话:0952-2218425 2218435
石嘴山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8日
原文:http://www.shizuishan.gov.cn/zwgk/bmxxgk/szssczj_61147/debferdf3763876/efubrnceuf7582/202312/t20231219_4389435.html
5.安徽
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3〕2号)精神,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4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2024年度我省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本通知“一、报名条件”(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八)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四、考试报名我省会计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实行“资格前审”,即在报名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因此报考我省初、中级考试的考生需要进行信息采集。我省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实行“资格后审”,即高级资格成绩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在高级会计师评审时一并审核,报考我省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无需信息采集。(一)报名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省财政厅“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czt.ah.gov.cn/zdzt/hjgl/index.html。(二)初中级报名时间
(三)初中级报名流程考生务必在规定的节点时间内按照报名流程(见附件1)进行报名缴费。各地会计管理机构要及时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考生慎重报考,缴费一旦成功后,不能修改原报名信息,不能退费。
(四)高级报名流程及时间直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进行登录报名。高级报名起止时间为1月5日至26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1月26日18:00,逾期导致不能报名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流程:注册—>网上报名—>选择“高级”—>报名承诺—>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生成报名注册号—>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结束。(五)报名费及发票我省报名缴费标准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和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初、中级每人每科56元,高级每人100元。网上缴费系统采用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支持支付宝、微信及银联卡支付。缴费成功后,考生可登录“安徽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http://czpj.ahzwfw.gov.cn:8888),输入20位缴款识别码(缴款识别码只在报名时显示,请注意保存),自行下载财政电子票据。(六)注意事项1.严格属地报名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属地报名原则,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各地会计管理机构在进行信息采集和变更审核时,认真审核工作地、户籍地、学籍地和学历学位等相关内容。2.填报信息真实准确。考生应认真填写采集信息和报名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资料上传错误、信息填报差错、提供虚假材料等,造成不能报名或发证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所有考生应据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证书签发机构将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严重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3.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照片需经专用报名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报名系统提供下载)审核通过并处理后方可正常上传,源文件要求清晰、完整、近期标准证件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295*413。考生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和成绩,或影响证书制作和领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五、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5月18日至22日进行,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中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9月7日至9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3.高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5月18日举行,共1个批次。《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二)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1.2023年12月31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明确本地区2024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方式和考试时间等相关事项。2.2024年4月17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初、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3.2024年5月15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4.2024年5月18日至22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5月18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及时上报本地区初、高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和违规情况。5.2024年6月21日前,“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发布初级考试成绩,7月5日前发布高级考试成绩。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对成绩发布之日30天内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考生进行复核,成绩复查只限于各题型得分合计是否有误。6.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在全国会计资格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审核提交,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1.2024年4月12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明确本地区2024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方式和考试时间等相关事项。2.2024年8月13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3.2024年9月4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4.2024年9月7日至9日组织中级资格考。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及时上报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和违规情况。5.2024年10月12日前,省会计考办组织完成全省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 6.2024年10月31日前,“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发布中级考试成绩。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对成绩发布之日30天内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考生进行复核,成绩复查只限于各题型得分合计是否有误。7.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六、其他事项 (一)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加大力度及时完成信息采集和变更审核任务,做好本地区考生咨询答疑等服务工作,确保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任务顺利完成。(二)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特别是考试期间应急处置工作,出现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向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备案,确保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四)2024年11月3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24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附件:1.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2.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电话
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2月18日
附件1: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附件2: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电话
合肥 电话:0551-12345淮北 电话:0561-3023938、3053885亳州 电话:0558-5119275宿州 电话:0557-3905760蚌埠 电话:0552-2076967、2072957阜阳 电话:0558-2278998淮南 电话:0554-6667431滁州 电话:0550-3216510、3216511六安 电话:0564-3378215马鞍山 电话:0555-8880565芜湖 电话:0553-3122122 、3122143宣城 电话:0563-3012870铜陵 电话:0562-5858190、2629110池州 电话:0566-2023991安庆 电话:0556-5288972黄山 电话:0559-2355302
原文:https://czt.ah.gov.cn/zdzt/hjgl/tzgg/149003251.html
6.青海
各市(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格尔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3)2号)的要求,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4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青海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本通知“一、考试报名”(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八)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
三、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将另行公布。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5月18日至22日举行,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5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中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9月7日至9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3.高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5月18日举行,共1个批次。《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考试报名方式
青海考区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有两种方式,流程如下:
方式1:考生进入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或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名系统后,第一步填写考生报名信息相关内容,确认无误点击下一步进行报名缴费,并确认报名缴费成功。第二步点击考试辅助用书购买链接,进行教材购买并完成缴费(如需开具购书发票,点击发票打印连接即可);
方式2:考生进入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或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名系统后,第一步填写考生报名信息相关内容,确认无误点击下一步进行报名缴费,并确认报名缴费成功后退出。第二步进入会计资格考试辅导材料出版社购书网址,进行教材购买并完成缴费(如需开具购书发票,点击发票打印连接即可)。
六、初、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一)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2024年1月5日至1月26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考试报名统一在1月26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1月26日18:00截止。
2.2024年4月17日前,各市(州)考办公布本地区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3.2024年5月18日至22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5月18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
4.2024年5月28日前,各市(州)考办汇总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向省考办报送上报数据,并附上报数据统计汇总情况表及上报数据清单。
5.2024年6月23日前,各市(州)考办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6.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市(州)考办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省考办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二)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2024年6月12日至7月2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
2.2024年8月13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3.2024年9月7日至9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
5.2024年9月13日前,各市(州)考办汇总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向省考办报送上报数据,并附上报数据统计汇总情况表及上报数据清单。
6.2024年10月31日前,各市(州)考办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7.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各市(州)考办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省考办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七、其他事项
(一)各市(州)考办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二)各市(州)考办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
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市(州)考办应按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指引》按时完成“考场监控达到100%覆盖,可按要求接入部级监控平台的考点数量达到总考点数量的50%以上”的工作要求,提升考场视频监控覆盖率,实时掌控考场动态,并做好录像存储工作。
(四)各市(州)考办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贵,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五)各市(州)考办应做好考试期间应急处置工作,出现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向省考办备案。
(六)2024年11月18日前,各市(州)考办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向省考办报送2024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八、青海省内各考办地点及联系电话
省考办青海省财政厅会计处电话:0971-6142135
西宁市西宁市财政局会计局电话:0971-6310707
海东市海东市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972-8612923
海西州海西州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977-8226948
海南州海南州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974-85156129
海北州海北州财政局综合科电话:0970-8644022
黄南州黄南州财政局监督科电话:0973-8722204
果洛州果洛州财政局会计局电话:0975-8381472
玉树州玉树州财政局综合监察科电话:0976-8822413
格尔木市格尔木市财政局电话:0979-8418264
青海:http://www.qhkjw.gov.cn:8080/content/14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