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首歌曲的核心,华晨宇应该是想讨论一个问题。
朗诵和唱歌的差别到底在哪里?歌曲对于朗诵和独白的成分能包容到什么程度?以及如何融入?
这恰好这也是这也是我一直注意的一个方面。
谈起歌曲中的独白或者朗诵部分,大家应该都不陌生。
一、首先
在歌曲中朗诵或者独白部分存在感最弱的形式是作为存托背景。这种形式在很多歌曲中都存在,特别是一些影视剧歌曲,常常把影视声音节选作为背景声录入(例子很多,不详举例了)。这里的作用是用以突出歌曲的情感,敲定歌曲想要表达的内容或者剧情到底在什么地方。另外还有一个作用,突出情绪的真实感。
奇怪,确实是,说和唱比起来,说往往更让人觉得真实。
独白和朗诵在很多歌曲中起到的决定性作用——真实感的营造,包括情景和情感。
更进一步
为了追求歌曲与听众的贴近感和真实感,独白在歌曲中又有了更为深度的融合。
直接的大段独白(或者说叫做朗诵)的加入
《这么近那么远》(独白的加入堪称神来之笔)
《未曾深爱已无情 》- 邝美云
......
大段独白的加入的作用除了带来真实和贴近听众的表达之外,也可以很好的表达一些在唱中不方便加入的语句,或是押韵或是太长等等。但毋庸置疑的是,但我们在歌曲之中听到恰当好处的独白的时候,那种独特的真实感,生活化的气息必定以完全不同于歌唱的方式侵入我们的内心。因此,歌曲中恰当独白的加入无疑对于歌曲是有加分的,而且已经成为了歌曲的常见表达方式之一。
歌唱与朗诵的融合
在独白之外,有的歌曲尝试了朗诵和唱的再进一步的融合。
其中有独成一派的大师,李宗盛
李宗盛便是说与唱融合的一个实践者,并且结合汉语的声调特性自然的融入到歌曲的编曲之中,形成一种奇妙的效果。唱的特性决定了歌词在从口中出来的时候是带有技巧上的处理性的,其中情感的表达是跟编曲在走。而说话,其实本身就是带有很多情感的表达的,并且其中的一些性质,比如急促感、骤停感、轻蔑感等等的情感表达,唱,很难达到。
(举一个大家熟悉的李宗盛老师的歌曲的例子——《领悟》的第一句:我以为我会哭,但是我没有............这其中的情感表达上但是所起到的转折作用,用唱的方式便很难达到。)
李宗盛在唱与说之间找到了一个奇妙的平衡点,需要唱的美感和婉转时,我用唱,需要用到朗诵时的强列和独特的表达时,用说。并且这两者还取得了非常好的化学效应,让听者感觉到歌曲更加亲近,真实,感情直抵人心。
一些小众的音乐类型,比如前卫摇滚,后摇中
(比如最近我最喜欢的后摇单曲《We Choose To Go To The Moon》中,肯尼迪的登月计划的演讲就作为了表达作者创作背景的存在。)
不少乐曲直接将大段的独白,朗诵,演讲直接作为采样加入音乐之中,但是和华晨宇的结合不同,后摇中的朗诵结合往往没有演唱的部分。所以后摇不能算是唱和说的结合,更多的应该算是音乐和朗诵的结合。不过,这里的说依然起到了上面提到的类似作用。真实感的营造,观众情绪的贴近,已经直接性的表达一些思想。
(其实说唱乃至京剧,都是一种说与唱结合音乐类型,这里不做讨论)
二、华晨宇的《爸我回来了》
华晨宇这次做了一次更为彻底的朗诵和唱的结合。
与普通的包含独白的歌曲不同,其中朗诵的占据了绝大部分,这是大家争议的焦点。在节目中,当张艺兴就更加丰富的音乐性提出建议的时候,华晨宇明确作出了回答,极简的音乐性存在就是华晨宇这次想做的尝试。
华晨宇这次的编曲只有了一个简单的钢琴和声和弦乐,并且唱的部分缩小到了极致。而其中的朗诵部分成为了演唱部分的故事带入和情绪累积,而演唱变成了朗诵情绪进一步发展,使得高潮情绪的宣泄变得合理和必然,而之后的纯粹撕裂人声则成为了情感的更进一步的爆发。
不同于之前的朗诵和演唱的结合,在这次尝试中,华晨宇是想直接将朗诵作为歌曲的故事带入,和情绪的合理性发展,成为演唱的主体性存在。
从现场演出效果来说,无疑是成功的,而从音乐性上来说,却又不得不令人怀疑。
但这又未尝不是说与唱的一次新冒险。
华晨宇一直喜欢尝试不同的音乐类型,之前的实验单曲《癌》给我们带来的人声乐器化的不错尝试,希望在朗诵与演唱的结合上,他也能不止步于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