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B站弹幕火起的[三年起步,最高死刑]?](/upload/zhihu/2026/1013/cdb0d033.png)
看到屏幕里出现颜值高的妹子/幼女就刷强奸罪量刑,个人观点,本质上和见着熟女说
没什么区别。无非就是热一阵的无聊荤段子而已,能从中产生多少恶趣味只有发弹幕者自己知道。
记得有位知友也曾经和我在某回答的评论区底下争论说,这是普法教育的成果来着...反正最后没继续争下去,只是希望当他的女性亲友被这种弹幕刷屏的时候,他还能对这种教育成果感到欣慰。
别人要通过弹幕发泄心中的恶趣味我管不着,反正能屏蔽;但是一边发泄一边强行给自己的行为套上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未免显得虚伪且LOW了些。
对了,我和他当时争论的弹幕内容是“三年血赚,死刑不亏”。
与未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节,一般五年起步。
因强奸罪直接判死刑的,一般都是手段极其残忍影响极其恶劣的情形,不是什么有意思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