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 年 3 月 13 日通过京东平台买了两块京造的一号电池,结果用的时候发现没电就算了,仔细一看生产日期,乐了,还是2031年12月生产的,直接找京东去,东哥肯定不会让咱失望不是。
扯皮半天,结果人家东哥的客服只愿意仅退款,其他我爱去哪告去哪告,那对不起了。
立案果然很难,反正就是不立案,怎么都不立案,问就是没管辖权,司法解释摔脸上了还是没管辖权。
补充了好几次材料,打了无数次法院电话,5月21日,立案成功,7月1日发出传票,7月3日京东来电愿意赔200元,仅退款,被拒。7月4日来电,愿意直接履行诉讼请求,请我配合撤诉,可以说光速滑跪了。
私密马赛,东哥对不起了,周日加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