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袁崇焕会死?

为什么袁崇焕会死?

有个东西叫做责任制。天津港大爆炸时,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员被依法追究责任。很多人觉得冤,因为爆炸的天津港日常工作根本不归滨海新区管,是属于天津市直属的。但是,谁让天津港在滨海新区的地面呢?那么滨海新区就有责任,你跑不了。

另外,一个分管市长也被追责了,那么爆炸的事他参与了吗?并没有。但是他是分管市长,责无旁贷。

同样,作为蓟辽督师,清军从蓟州入寇袁崇焕作为蓟辽最高军事主管官员,不负责任可能吗?有些人会洗地那是刘策的防区,但是刘策不也属于督师下属吗?

显然他必须担责任。

所以袁崇焕冤吗?

一点都不冤。

虽然袁崇焕并非死于己巳之变,而是死于事后的党争,但是己巳之变袁崇焕是逃脱不了责任的。

至于答主的问题,袁崇焕为什么会死?

有人会说反间计。

呵呵,那个错漏百出的反间计你们信吗?反正我是不信。

根据现有史料(温体仁家书,请自行百度),袁崇焕的死因并不是己巳之变,也不是毛文龙,也不是清军入寇。

而是党争。

朝廷上有人希望借袁崇焕之事扳倒内阁首辅钱龙锡,让崇祯最终认定袁崇焕作为边臣,结交内阁大臣。这在皇帝眼中是非常严重的谋反行为。于是,不仅袁崇焕死了,内阁首辅钱龙锡也被论死,钱龙锡死这才是最终目的。

《大明律:刑律》 谋反大逆

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及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其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入官。若女许嫁已定、归其夫、子孙过房与人、及聘妻未成者、俱不追坐。下条准此知情故纵隐藏者、斩。有能捕获者、民授以民官。军授以军职。仍将犯人财产、全给充赏。知而首告、官为捕获者、止给财产。不首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谋叛:

凡谋叛(谓谋背本国、同从他国)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斩。妻妾子女、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并入官。父母祖孙兄弟、不限籍之同异、皆流二千里安置。知情故纵隐藏者、绞。有能告捕者、将犯人财产、全给充赏。知而不首者、杖一百、流三千里。若谋而未行、为首者、绞。为从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知而不首者、杖一百、徒三年。

对照袁崇焕的定罪刑法:命刑部会官磔示,依律家属十六以上处斩,十五岁以下给功臣家为奴。今止流其妻妾,子女及同产兄弟于二千里外,余俱释不问。

这里“流其妻妾,子女及同产兄弟于二千里外,余俱释不问”。是崇祯对袁崇焕的法外开恩减了一些,除了袁崇焕本人以谋反罪凌迟外,家属降了一格,用谋叛的刑罚处理。

那么什么样的罪行适用于凌迟处死呢?

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及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

………

谋叛(叛国)并不会被凌迟,但是谋反会被凌迟。明代历史上如太监刘谨,于谦皆以谋反罪名判凌迟。

所以我们看到,袁崇焕最后的罪名是“谋反”

这样一来,明史的记载“法司坐崇焕谋叛,龙锡亦论死。”这个谋叛的罪名就尴尬了。

显然袁崇焕被凌迟是依据谋反罪名来的。而不是谋叛(通敌叛国)

为什么会有这个结果?

很简单,明史这么篡改是为了突出那个著名的“反间计”,与明史同期编篡好的清太宗实录也如此记载。。这个从三国演义抄来的段子说起来真是忽悠了人很久。

﹉…………

题外话,评论里冒出几个袁粉说刘策与袁崇焕平级…平级…

其实吧,总督巡抚督师本来就是临时指派,只不过总督和巡抚因为经常性变成了固定位置。督师则因辽东战事起,从经略变成了督师。这种东西并非什么重要事情,大概了解即可

唉,2008年的袁粉大佬们还认可督师大于总督,无非是拿袁管不管蓟州说事。不到10年,新一代袁粉已经丧心病狂到为了给袁督师洗地,甘愿让袁崇焕降级,堂堂的袁崇焕都御史加兵部尚书居然与右佥都御史刘策是平级……

“天启六年三月命袁崇焕以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山海等处”

所以,袁崇焕天启六年做巡抚时就是右佥都御史了。

感情过了几年成了督师,变为左都御史,居然没升级?不带这么黑我袁督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