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詹事,初置于秦代,负责皇后、皇太子家事。
汉代置詹事,下辖率更、家令、丞、仆、中盾、卫率、厨、厩长、厩丞等。汉成帝时省。
曹魏复置詹事,负责东宫内外众务。
西晋时省,品第三,下辖三令、四率、中庶子、庶子、洗马、舍人等,仅是条文。
东晋复置,南北朝皆置。
北周曾置“太子宫正”、“宫尹”以代替“詹事”、“少詹事”之名,掌东宫内外众务,纠弹非违,总判府事。
唐代之太子詹事,负责长官东宫三寺十率府之政令,举其纲纪,而修其职务。多由北方世家子弟担任,为清要之职,有时授予资深老臣,以示退休之荣耀。
龙朔二年,改“詹事”为“端尹”,“少詹事”为“少尹”。咸亨初,复称“詹事”、“少詹事”。垂拱元年,改称“宫尹”、“少尹”。神龙初年,复称“詹事”、“少詹事”。
此外,詹事还负责撰书、献书:
向太子进谏:
侍太子读书:
掌征伐:
此外,还有“员外詹事”、“太子詹事同正员”:
[1] 李福长、姚波:《唐代太子詹事仕进途径蠡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