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客户开了一个小时的电话会,我让刚来的一年级律师准备会议记录,用作内部参考。我看他开会的时候一直在用电脑记,心想这应该没什么难度。
其实我已经一边开会,一边把会议记录做好了。不过合伙人说,这位新同事没什么实习经验,最近案子也不多,让我多找点事情给他学一学。
当时是上午十一点左右,这位新同事告诉我,他要下午两点才能把记录做好。我稍微有点不能理解,因为我们还等着把会议记录发给未参会的同事,讨论反馈客户的问题,确实有些着急。而且他不是已经在电脑上记了很多了,按道理准备起来不需要那么久。
于是我让他尽快给我,他整理他的会议记录,我则在他旁边看客户补充的文件。
过了大概一个小时,他才把整理好的会议记录发给我。打开一看,我真的是吃了一惊。里面很多错记、漏记的。有的地方明明客户说的这个意思,他记成完全相反的意思。有的地方客户说了很多关键的事实,他却只笼统地记了半句话。
打个比方就像,一个英文不太好的人,参加全英文的电话会议,写出来的会议记录。从文字里就能看出,这个会听得磕磕巴巴的。
还好,我自己还准备了一份会议记录,我赶紧把这份发出去,不然真的是没办法给合伙人交差了。
我把我自己写的会议记录给他参考,同时告诉他,他这个会议记录完全是不合格的,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的回答让我再次吃了一惊。
这位新同事说,他打字速度不太行,电话会议很多地方跟不上。他以前上学的时候,都是要课后听录音,听完之后再修改笔记才能跟得上。
我只能直截了当地跟他说,在律所这么多案子,从早到晚开会,不可能有时间让你每次都回去听录音才能写记录的。打字速度这个问题只能抓紧练练了。
犹记得大概二十年前,社会上有股学电脑的热潮。说是学电脑,其实就是学打字。甚至不少人都没学过拼音,打字自然更加困难。
但到了今天,我确实没想过一个名校毕业、美国留学的法学院学生,会遇到打字方面的障碍——并且还不是英文,而是母语中文。否则在学校那么多论文、课题、作业,怎么熬的过来呢?
之前听人说,律师要有若干底层能力,说的都是什么学习能力、创新精神等等形而上的东西。从今天我的经验来看,律师必须要具备的底层能力至少要包括打字能力。
不论做诉讼还是资本市场,准确迅速地打字,是所有岗位都需要,但是又万万不会出现在招聘启事上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