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主要是在结构意义上使用阶级概念的。因此,当他讨论一种特定的阶级关系时,是以资本关系为基础的:一方面是货币和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另一方面是在双重意义上“自由的”劳动者。那些既非资产阶级又非无产阶级的群体,主要是个体的手工业者、小商人、小农民,被马克思称为中间阶级或小资产阶级。
结构意义上的阶级无需通过其独特的历史印记来表现自己:资本家不一定要抽雪茄、配司机,无产阶级也不一定都是产业工人,居住在工人居住区。这种陈腐看法的消解也不意味着阶级的终结,而只是其历史形态的改变。
一个人在结构意义上属于哪一个阶级,也无法通过形式的特征来确定,比如看是否存在一种雇佣劳动关系,而是要看他在生产过程中的位置。更准确地说:只有在“资本的总过程”的层面,即马克思在第三卷中所达到的层面,以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体为前提,才能确定阶级问题。在这一层面就会发现,无法只凭借是否占有生产资料来判定一个人的阶级。一个股份公司的董事长在形式上可能像是个雇佣劳动者,事实上他是“职能资本家”,他支配着资本(即便不是他自己的财产),组织着剥削,而他的“薪酬”不来自他自己的劳动力,而是被生产出来的利润。与之相反,许多形式上自主的(可能甚至还占有一些小生产资料的)人始终还是无产阶级,他们事实上还是依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生活,只是其生活条件可能比身处形式上的雇佣劳动关系之中更加糟糕。
——米夏埃尔·海因里希《政治经济学批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