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研究生教育制度对研究生导师除学术水平外有何要求或约束?导师对学生的权利有多大?研究生如何维权?

在中国,研究生教育制度对研究生导师除学术水平外有何要求或约束?导师对学生的权利有多大?研究生如何维权?

谢邀。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我觉得首先要建立相应的惩罚制度,出现这种事情,如果导师确有主要责任,最起码应该中止他带研究生的资格,严重的可解聘。然后学校也要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规定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不能做,同时给研究生申诉渠道。然后研究生也应当有更大的更换导师的自主权。在国外换导师比在国内容易多了。发现不对劲可以选择用脚投票。最后研究生也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事先就应当去了解想选的导师的人品、学术成果等等。

当然这么说都只是纸上谈兵,现实中遇到的阻力可能很多很多。比如有些学校的研究生可能根本没有选择导师的权利,毕竟我国的考研还是填志愿的形式(这种事情我一直是反对的,不过我国教育资源大概过于稀缺,考研调剂大概也是无奈之举),大概有些人就直接被调剂给没人想跟的导师了。把我国的学术水平和学术环境从发展中国家的水平提升到发达国家的水平,本来就是一个很长的过程,这其中必然要“损害”一些既得利益者的不合理得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