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邀。
一楼已经点出关键了,就不赘述了。
没有错,只是逻辑上不能成立而已,我们没法摆脱社会独立存在,必须会面对与人的交往。而题主所说的这些“利己主义”伦理,都没法普遍,就是说没法对每个人都有效,就如同“利他主义”一样。
如果每个人都只想着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那么什么也做不了。
比如你要从我这里买东西,你的利益最大化是不花钱得到东西,我的利益最大化是不给你东西得到钱,这完全不可能实现。
所以,任何的利己主义思想,都一定伴随着别人的牺牲与让步,说白了,利己主义思想只有在全体遵守规则的环境下,才能个别存在,也必然存在。毕竟“搭便车”与“囚徒困境”一直是经济学领域的难题。
既然它只是一种客观现实,也就没有必要去讨论对错了,诉诸道德直觉就行了,自发的觉得它是错误的,是对别人的伤害,不要去做就行了。
教育的目的正在于此,尽可能多的培养人们认识得全面性,期望达到更高的水平,这里的更高绝不会是绝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