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员工因骂领导而遭到开除是不合法的。除非骂领导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且该员工在公事上已经犯了错误,否则这种开除通常被视为违法解除。员工可以据此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如果员工在公事上表现良好,没有犯错,仅仅因为私事上的骂领导行为而被开除,那么这种做法几乎可以肯定会遭到仲裁庭的否定裁决。然而,如果员工的行为确实严重违反了公司制度,且达到了合同解除的条件,那么公司在进行正常的工作交接并结算工资后,可以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欺诈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