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的你》中陈念和小北按照法律应该判几年刑?

《少年的你》中陈念和小北按照法律应该判几年刑?

电影不错,易烊千玺和周冬雨演的真的都很棒,导演也很厉害,一个香港导演能把内地的高中场景拍的这么写实,把少年的人情世故细细碎碎拍的很真实,很厉害。不过发现,有些法律的细节有点意思,和夫人聊,她说你们律师看个电影都这么累,回律所找同事聊去~

那就在这里说说:

第一,审讯的地点有点问题。小北被抓后,会在24小时内刑拘,刑拘后,就直接送看守所,之后所有的审讯都会在看守所进行,但是影片里小北被抓后几天,审讯还是在公安局,然后就有了陈念在审讯室和小北被强迫对质的场景。这个场景,应该是发生在看守所的讯问室,而不是那个一成不变的公安局审讯室。

第二,不是责任人,很难做到证据链完整。从证据角度而言,小北不在事故第一现场,他即便想顶包,也必然会出现口供上的不一致问题。这类命案,公安审讯时,会问的很细,电影里的几位警察也是为了证据问题纠结了很久。比如王书金案,他承认自己杀了某女,但是就是因为一些关键的细节和客观情况不符,法院并没有认定他就是凶手。当然,这是从实际角度,从文艺创作上而言,为了剧情需要,无可厚非,我是吹毛求疵了。

第三,陈念失手推人,那人掉落,死亡,这种案件,其实可以多讨论,陈念最后被判过失致人死亡,前提是她推人的行为属于“过失”,但是这种过失也是要分情况判定的。如果她推人的力度、动作都是在正常合理范围内,被害人属于自己失足跌落,她需要承担的责任会减轻很多,甚至可能被定义为意外事件。其实如果当时事故发生后,陈念能够采取积极措施施救,报警,送医,自首,加上此前被严重欺凌的原因,判更轻都有可能吧。

当然,都是一点瞎想,按我夫人的话讲,律师看电影是挺无趣而累,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