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奸早已除罪,法外之刑更不可取。
但开个脑洞,万一真的凡罪都“一律死刑”,那么能不能用浸猪笼的方式执行掉一条“人命”呢?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有“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一条,因此一般我们看到的死刑执行多是枪决或者是注射死刑。
但这里的“等方法”,是包括了“枪决或注射”之外的吗?
一般认为是包含了其他可能的死刑执行方法的,但同时如果要采取这之外的方法,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
因此,如果真的是出轨一律死刑,但也不是不可能用浸猪笼的方式剥夺一个人的生命。
不过无论如何,也轮不到“私力”来救济便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