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凉菜需要办证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因为这个事在网上闹出来舆论反应也不是一次两次的事儿。
上次在网上闹出动静,是去年7月,合肥多个餐馆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售卖凉菜被罚款。
在这些新闻里,提到了一个事儿,就是很多商贩表示凉菜许可证不好办。
这个不好办不好办在哪里呢?
按照国家对餐饮企业的规定,从事凉菜加工的前提条件是餐饮店的《 餐饮服务许可证》上必须标明“包含凉菜“,同时,凉菜加工需要专人在店内专门的凉菜间进行操作。凉菜间的面积应该不小于5平方米。凉菜间内,要有镜子、帽子等设施,有洗手液、非手动的洗手设施,专用的冰箱等冷藏设施,专业的拌菜工具,有二次更衣室和紫外线消毒灯。
专门的人员专门的场所专门的设施,这三个要求中越往后,成本越高。
如果大家仔细观察一般饭店的餐饮许可证,就会发现,很多店其实是专门注明了“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至于为什么这么严格,这是有很强的现实渊源的。
凉菜这个东西上桌前不加热,那么风险就来了:切生肉的刀和案板有没有用来切凉菜的原料?环境不够卫生,凉菜比持续炖煮的食品更容易滋生细菌。凉菜储存时间久,不像热菜一样做好了就上,谁也不知道到底放多久。
在我们这里,以前因为这些事,就出过不少食品安全问题。
做凉菜需要办证,这是毋庸置疑的,小商贩不容易我也赞同。但是打假举报这个事,我的观点是,如果你打假目的是监督市场自净,那我支持,你举报后获得利益,我不开店不会触碰规则底线我也无所谓。但是如果你收了钱就不打假了,那我就对你定性为恶意打假。
唯一能解决的办法其实还是在规则上进一步细化,执行到位了,打假牟利现象才能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