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姓姬,玄嚣姓姬,颛顼姓姬,帝嚳姓姬,作为其后代,夏朝皇室与商朝皇室为什么不姓姬?

黄帝姓姬,玄嚣姓姬,颛顼姓姬,帝嚳姓姬,作为其后代,夏朝皇室与商朝皇室为什么不姓姬?

《史记 • 五帝本纪》有一段十分重要,却被广泛忽略了的记载:

“自黄帝至舜、禹,皆同姓而异其国号……”

这段话明言,自黄帝至舜、禹为“同姓”,而不言黄帝与殷契、周弃同姓。

那么显然,黄帝一系而下直至舜、禹皆为姒姓——

因为大禹姒姓,天下共知——

“大禹姒姓,其后分封,用国为姓(氏)。”——《史记 • 夏本纪》

所以若自黄帝至舜、禹,皆同姓,就应同为姒姓。

而所谓“黄帝姬姓”、“帝喾姬姓”之类的内容,大多摘自《大戴礼记》所收《五帝德》、《帝系》两篇。而这些内容,显然是周人的利己编辑或如徐旭生先生所说,是“齐鲁儒者所作综合的结果”。

但由于这样的与前面那段记载相矛盾的内容在《史记》中比重太大,所以那段显然不是摘录于上述文献的记载便几乎被“埋没”了。当然,这段记载被忽略,还与受其后面所记“帝禹为夏后而别氏,姓姒氏。契为商,姓子氏。弃为周,姓姬氏”内容影响(前后关系似乎令人费解)的缘故。

其实,这段记载应该意味着,自黄帝至舜、禹,皆沿用母系时代传续下来的族称用“姓”的传统——尚无明确的“氏族”观念。而从夏后开始,又在沿用“姓族”称谓的同时,在其下,明确分别出了“氏族”称谓。“姒姓”正脉延用姓称字“姒”作为“氏称字”,所以称“姒氏”。而殷人的“子氏”、周人的“姬氏”,其实都是“氏族”称谓——他们实际上大概率可能都没有从母系时代传下来的“姓”。(母系时代的“姓”是否能被传下来,很大程度上需要文字的助力。因为没文字的帮助,母系时代的历史和先妣都是无法被记住的。尽管“姬”字被人为地加上了“女”旁,但其本质上应该属于“氏族名号”。当然,这一观点还有待考察。不过,像“古华夏族”这种姓氏齐全、渊源悠久的古老族群确实并不占多数。日本人哪怕是“氏”称,也只有几百年的历史)。

所以,殷人、周人,都与黄帝没有血统关系,这两个族群,也从来不禘祭黄帝——

《礼记·祭法》:

虽然有虞氏、夏后氏时代距离黄帝时代也是十分久远了,但有虞氏、夏后氏依然是“禘黄帝”的。这无疑证明,黄帝是有虞氏、夏后氏共认的“祖源”。

而从殷人、周人的“祭祀”对象来看,“禘祭”也就是最早的祭祀对象仅早至“帝喾”。而包括禘、祖、郊、宗的全部祭祀对象中,根本不见“黄帝”身影。又怎么能证明其与“黄帝”有血统联系和其对黄帝作为“祖源”的确认呢?

而“帝喾”作为“五帝之一”的存在,本来就是虚假的——这一存在的唯一功用,就是将本来与黄帝没有血缘关系的殷人、周人,嵌入“黄帝血统”和“五帝世系”。

可是,殷人和周人,却只利用黄帝,而不祭祀黄帝——可见,他们对黄帝并没有真正的爱戴。

“帝喾”原型,应是殷汤的“有辛氏”岳父,后来则被“改编”为殷人的“高辛氏”圣祖。

具体地说,作为“五帝”之一的“高辛氏帝喾”是不存在的。如果“帝喾”真有其人,就只能是殷汤的“有辛氏”(有莘氏)岳父。

这一点,即“帝喾”原型本是殷汤的“有辛氏”岳父,其最直接的验证线索就是:

邻近殷人殷墟故都的河南安阳市内黄县有“帝喾陵”是广为人知的(后世所见是“颛顼、帝喾二帝陵”。但这种格局显然不是出于殷人所设,而应是后世他人的安排。因为与“祭法”相关的文献中,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不见有祭祀颛顼的情况)。

而“有辛氏”,即所谓“莘氏”,则在陕西渭南市合阳县,即所谓“莘氏”地望〔1〕,亦有祭祀“帝喾”的“帝喾陵”:

“合阳辛氏”是明确的姒姓夏人“有辛氏”即所谓“有莘氏”后裔,也就是《史记》所谓“大禹姒姓,其后分封。用国为姓(氏)”的“辛氏”族裔。

辛氏夏人后裔,没有理由祭祀殷人先祖。何况殷人祖先是夏人族裔的“灭祖仇敌”(但如今的人们对于“礼不祭他人之鬼”即所谓“神不歆非类”的古老原则可能早已忘怀了,——现在旅游部门对当地“帝喾陵”来历的解说,早已经“胳膊拧不过大腿”地随了大溜了。估计即使是当地的辛氏“长老”,也被几千年的“帝喾乃殷人祖先”的强势宣传,搞得摸不清头脑了——对于本应是自己“祖坟”的地盘上,为什么一直坐落着一座“帝喾陵”,或许也弄不清其缘由了)。

同理,殷人也应该没有理由祭祀有辛氏夏人的先祖。不过,对此,历史给我们留下了“未必”的可能性线索——《史记》集解列女传曰:“汤妃有莘氏之女”。

“汤妃有莘氏之女”,可以说是可见“史影”中殷人与夏人“有辛(莘)氏”的“唯一交集处”。这一交集,是否会引起殷人对于殷汤“有辛氏”岳父的长久祭祀似乎实在是不足为凭、难以置信。

不过,其实历史还给我们留下了一条更重要且是“决定性”、“实证性”的不曾被人注意的线索。这就是“文字证据”甲骨文“商”:“商”本是姒姓有辛氏夏方国国号:

甲骨文“1型商”即“商族神主字”:

是斧钺之“辛”置于兵器仪仗之架上,也就是“仪仗之辛”,即有辛氏的图腾、族徽的文字表达: :

甲骨文“2型商”字构型:

则是以有辛氏图腾之辛的文字表达作为“祝告神主”字素的“祝告字”,即“正规国号字”。

至此,读者应该已经意识到了:

殷人的“商”字国号恰恰就本是“有辛氏国号”

那么,这里就同时出现了两个问题——

【1】“商”字国号怎么有可能会由姒姓夏人有辛氏国号变成“殷人国号”呢?

【2】殷人为什么有可能会长久祭祀作为“帝喾原型”的殷汤有辛氏岳父呢?

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应该是“同一”的——

这首先说明,殷人的“殷商”政权,应是从殷汤岳父即有辛氏商王手里“继承”而来的。

而若殷人祭祀殷汤有辛氏岳父,则说明,殷汤从有辛氏岳父手里继承商王王位和商朝政权是走了正常程序、即“合理合法”的——这首先就需要殷汤入族有辛氏。

正因为殷人的“殷商”政权是从殷汤岳父即辛氏商王手里“继承”而来,所以,辛氏商王便成为殷汤之“先王”,于是才会有“汤始居亳,从先王居。”

汤从先王所居之“亳”,必是原斟寻夏都即二里头都城无疑。而伊洛地区,压根儿就没有“先商时期”殷人活动的一丁点儿的影子(考古遗存),所以,殷汤所从居之“先王”,不可能是殷人祖先。只能是其姒姓夏人辛氏岳父。

而那位辛氏老商王,即殷汤岳父,其谥号就应是“帝喾”——核心含义应是“帝告”(命名原因另文详述)。

“真正的”帝喾陵可能并不在陕西合阳,因为原始的帝喾陵有可能被殷人“霸占”着,最后应是被他们迁到了豫北。但这对于我们的讨论并不重要。因为中国人对于自己崇敬的祖先,即使没有其灵柩,也会因为纪念和祭祀的需要,为其设墓立庙。所以,夏人辛氏和殷人都为“帝喾”设墓立庙,只能说明,他们共认“帝喾”为先王。所以,这位“帝喾”同时受到了辛氏后裔以及殷汤后裔的共同祭祀。

在豫东也有“帝喾陵”,同样应该是出自辛氏后裔为纪念祭祀老“商王”的需要而设。而豫东,又正是辛氏最早的老家。有辛氏“商族”就是从这里与其殷人同盟一同踏上西进灭夏之路的。

有辛氏“商族”,在灭夏后应进驻到了豫西二里头一带(至今这一带仍有很多带有“辛”或“新”字的地名),有辛氏夏方伯即“商王”,则应进住了二里头夏都——此后应称作“亳”或“亳都”。

在进入“商代”纪年的二里头文化四期晚段,二里头遗址呈现的,夏人仍然控制都城而且仍享繁华依旧的现象,正应是有辛氏商王占据统治地位的具体呈现。

灭夏之后,殷汤在距二里头“亳都”六公里处为自己所修筑的“桐宫”是很讲“分寸”的——

有辛氏岳父居上游,殷汤不敢居其上而降居下游;

有辛氏岳父居二级阶地,殷汤不敢居其上而降居低于二级阶地数米的一级阶地;

有辛氏岳父的二里头“亳都”宫城为108000平米,殷汤不敢僭越而居于35600平米的“桐宫”(偃师商城一期宫城)内——

居下游以为“水尾”;居低地以示“仰望”;谨遵“大都不过三国之一”规制以表“臣子之心”。

偃师商城早期祭祀区分C区、B区,而一期时规格更高的C区却在二期时(即太甲复辟后)被封堵的情况,大概率是因为这里本是用于祭祀有辛氏先王的。而若殷汤没有入族,就没有资格祭祀有辛氏先王。

(殷人“子姓”的由来,大概率原因于此)。

殷、商两族友好相处,寄望着融合为一族的共同未来。

然而,殷汤死后,意外频出。历史并没有按老商王、殷汤及伊尹共同谋划的路线发展,老商王的两个外孙(殷汤与有辛氏女所生之子)都在继位后不久离奇死去,而与有辛氏没有血缘关系的太甲(殷汤之孙)继位后因不尊汤法,暴虐而被伊尹囚禁,最后太甲潜出带兵攻入二里头亳都,杀掉了伊尹。复辟后的太甲,公开与辛氏决裂,并对夏人采取了残酷镇压的政策。从此进入了“殷商”时代。

于是,辛氏的主体部分被迫迁往陕西。

辛氏认“帝喾”为先王,为其设墓立庙,常年祭祀,是因为“帝喾”就是他们的血亲先王。这位辛氏先王,就是灭夏的“商王”。从这一点讲,“帝喾”也不可能是“五帝”之一。

殷人认“帝喾”为先王,是因为“帝喾”是他们的“殷商”王权和“冒领”的高贵血统之所由来。所以殷人为“帝喾”设墓立庙,也是现实需要,势在必然。

而到了后来,或许是殷人为了让自己的血统继续提升,并与早期“帝王”直接建立联系,反而需要撇清曾经借助有辛氏的这层关系了。更大的可能是,我们所看到的相关说法,大多都是更晚时期,“齐鲁儒者所作综合的结果”(徐旭生语)。

于是,在“殷人故事”中,“帝喾”活动的年代大大提前,并以其为原型,创造出了“五帝之一”的“帝喾高辛氏”的神话。这才在其本来的“始祖契”之前,又冒出一个“祖之所自出”的叠床架屋的“帝喾”来。

这样的最终安排,很可能就是“齐鲁儒者所作综合的结果”。因为这样的安排,有利于将殷人、周人都嵌入黄帝血统之下,以便形成一个“合家欢”的大一统圣王天下。

于是,就有了周人与殷人,这两个本是明明白白的具有迥异文化传统的完全不同的族属,却在“宣传材料”中,具有了共同的血统来源:帝喾,且在其始祖“契”和“弃”之前,复别加“祖之所自出”的不合逻辑的闹剧。

——————————

〔1〕陕西渭南市合阳县并非辛氏的始封地,其始封地和早期活动地区,就在文献中“商侯”的主要活动区域内。综合分析,其始封地应在豫东西部,即杞县一带,那里曾有所谓“莘昌亭”(实应为“辛昌亭”)。《陈留风俗传》云:“陈留郡外黄县有莘昌亭,本宋国地,莘氏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