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发地是小金门周边海域,应该是属于A类渔区的。
毕竟大小金门都处在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是这样说的:
两岸都认同的是,金门县隶属于福建省。所以,只要这艘渔船依法从福建省渔政部门取得了A类渔区捕捞许可的话,那么它在非禁渔期的福建省A类渔区作业,就是合法的。
据我所知,福建海域的禁渔期一般是初夏才开始的。
所以如果台湾地区渔业部门确有困难,需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是有合理的执法需求的话,不妨向全国渔政总负责部门上报,提请其他省份的同事协助调查和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