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强奸不能一律判处死刑?

为什么强奸不能一律判处死刑?

既然是法律问题,不妨多考虑各种可能性。

你可以想想,如果强奸可以判死,那么一个女人想整死一个男人太容易了。只要在一个没有监控等房间,引诱一个男的,发生关系后保留内裤等资料。然后告他强奸。在这个男人无力翻案情况下就是个死人了。

再延伸一下,有追求立法完善的人推动一下立法,把婚内强行发生关系也作为强奸。那么一个女人谋夺夫妻财产更容易了,设计告个丈夫强奸就可以了。

最后想说,问一个问题先想好问题性质以及问题本身可能产生的影响。

想不到这个多人认同我的观点,看来男女真正平等还是有望实现的。

另外烦请看到的女生不要误会,我是支持女权的,但是不认同田园女权。

还有我看了一下,有个评论的小姑娘是英文名字的,各位就不要再喷她了。应该是社会阅历少,以后会懂得。

再次谢谢各位

看到争论的人很多,有说定罪和量刑的问题,还有讨论其他原因的。我在这里解释一下,这个问题所要考虑的是一个面,而我讨论的是我能想到的面上的一小块。思虑不周全,大家权当拓宽一个思路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