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燃气费收费标准分为居民和非居民两类,实行阶梯计价和分类定价。1. 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按年用气量分为三档,价格随用量递增。一般生活用气(炊事、生活热水)第一档为年用气量350立方米及以下,每立方米2.61元;第二档350-500立方米,每立方米2.83元;第三档5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4.23元。壁挂炉采暖用气第一档为1500立方米及以下,价格与一般生活用气第一档相同;第二档1500-2500立方米,第三档2500立方米以上。农村煤改气采暖用气第一档为250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2500-3000立方米,第三档3000立方米以上。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户(如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社会福利机构用气等)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2.63元。2. 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价格根据用气类别和区域有所不同,且在冬季供暖期(2025年11月15日至2026年3月15日)价格上浮0.44元/立方米。发电用气在供暖期为每立方米2.71元,供暖期后为2.27元。供暖、制冷用气在城六区供暖期为2.89元,其他区域为2.65元;供暖期后城六区为2.45元,其他区域为2.21元。工商业用气在城六区供暖期为3.31元,其他区域为3.07元;供暖期后城六区为2.87元,其他区域为2.63元。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供非居民用气供暖期为2.77元,供暖期后为2.33元;供居民用气价格继续执行每立方米2.10元。燃气费通常按月或按季度结算,具体计费周期以燃气公司通知为准。用户可通过北京燃气APP或营业厅查询详细用量和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