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
原则上来讲,是先有三方协议,然后教育部门根据你的就业协议,来办理报到证的。
你的人事档案想放在哪里都可以,但是前提是你的三方协议要盖这个地方的人才交流中心接收的章。人事档案放的城市和就业的单位可以不在一个城市,建议放在你的常住地,以后如果用到会方便一点。
社保和这个东西没有关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