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落的奴隶主贵族利益和新兴地主阶级利益指的是什么?

没落的奴隶主贵族利益和新兴地主阶级利益指的是什么?

在奴隶社会,“人”和“民”这两个概念的阶级内容一般说来是有区别的。“人”指奴隶主阶级,而“民”则指奴隶和一部分平民。春秋时代,奴隶社会开始瓦解,阶级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在日益没落的奴隶主阶级旁边,新兴的地主阶级成长起来了。

他们采用封建制的生产方式,使一部分奴隶转化为封建的依附农民。那时候,除了奴隶和平民所进行的反抗斗争以外,在新兴地主阶级和奴隶主贵族之间,也存在着激烈的阶级斗争。生气勃勃的新兴地主阶级要夺权,要建立本阶级的统治,他们代表了当时历史前进的方向。

阶级关系的变动反映到意识形态领域里,“人”和“民”这两个概念的内容也开始有了变化。“人”已不仅指奴隶主阶级,也指新兴的地主阶级。其主要地仍然是指奴隶,同时也包括了一部分平民和由奴隶转化而来的封建依附农民。孔丘说“仁者爱人”,他爱的只是奴隶主阶级。既不包括奴隶,也不包括封建依附农民。

战国时代“民”的阶级分野

战国时代,阶级关系继续大分化,大改组。由于封建生产方式的胜利,主要的直接生产者已经不再是奴隶,而是以一家一户为一个生产单位的封建个体农民了。各国地主阶级经过和奴隶主阶级的反复较量,先后登上了政治舞台,夺得了政权。地主阶级管理代替奴隶主阶级管理的结果,使得奴隶主阶级的地位起了根本的变化。

他们当中有的人虽然还拥有不可忽视的政治经济实力,但更多的人由于国破家亡,已经丧失旧日的天堂,而沦落到了“革门圭窦”的境地。在这个社会关系发生根本变革的时代,“人”和“民”这两个概念也失去了原来的含义。从战国以后,在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发展中,“人”不再是统治阶级的专称了。

阶级关系的变动反映到意识形态领域里,“人”和“民”这两个概念的内容也开始有了变化。“人”已不仅指奴隶主阶级,也指新兴的地主阶级。其主要地仍然是指奴隶,同时也包括了一部分平民和由奴隶转化而来的封建依附农民。孔丘说“仁者爱人”,他爱的只是奴隶主阶级。既不包括奴隶,也不包括封建依附农民。

战国时代“民”的阶级分野

战国时代,阶级关系继续大分化,大改组。由于封建生产方式的胜利,主要的直接生产者已经不再是奴隶,而是以一家一户为一个生产单位的封建个体农民了。各国地主阶级经过和奴隶主阶级的反复较量,先后登上了政治舞台,夺得了政权。地主阶级管理代替奴隶主阶级管理的结果,使得奴隶主阶级的地位起了根本的变化。

他们当中有的人虽然还拥有不可忽视的政治经济实力,但更多的人由于国破家亡,已经丧失旧日的天堂,而沦落到了“革门圭窦”的境地。在这个社会关系发生根本变革的时代,“人”和“民”这两个概念也失去了原来的含义。从战国以后,在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发展中,“人”不再是统治阶级的专称了。

它作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划分成剥削和被剥削、统治和被统治两大阶级。“民”在封建社会中则通常被用来作为和“官”相对立的不同阶级和阶层的人们的称呼。士、农、工、商,称为“四民”而实际上,“民”的内部同样存在着深刻的阶级分野和对抗。农民和手工业者是封建社会的主要劳动生产者,他们构成了“民”的主体。但是,那些不当官的地主阶级和奴隶主阶级的残余势力,也往往自称或被称为“民”。

和《论语》中关于“民”的概念不同,战国诸子所谈到的“民”,其阶级属性已经复杂得多。《商君书·错法篇》所说的“民”,显然是指那些由于立下军功或向国家纳粟而得到官爵的新兴地主。这里所说的“豪杰”和“奸民”,则主要是指那些不事耕战,而专以诗书取富贵的游说之士。他们当中有不少人是破落的奴隶主贵族的子弟。对于这种人,法家是深恶痛绝的。

把一批贪生怕死、游手好闲、奸伪狡诈的家伙,誉为“贵生之士”、“有能之士”、“辩智之士”等等,这种舆论是何等的颠倒!相反,在韩非看来应该受到尊重的人,反而受到了轻视。

韩非是新兴地主阶级的思想家,他没有也不可能看到“民”的阶级分野,但他却看到了“奸伪无益之民”和“耕战有益之民”的区别。他站在新兴地主阶级和封建国家的立场上,高度赞扬了后者,而对前者则严加痛斥。他所谓的“耕战有益之民”,是指新兴地主阶级和一部分自耕农民,而所谓“奸伪无益之民”,则主要是指没落奴隶主阶级的势力。

如上所述,在战国时代,“民”并非专指劳动人民,而是划分为不同阶级的。了解了战国时代“民”这个概念内含的复杂性及其阶级分野,我们就不难拆穿孟柯所鼓吹的“民为贵”究竟是什么货色了。

“君为轻”是对法家算君思想的反对

《仪礼·丧服传》:“君,至尊也。”郑玄注:“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日君。”在先秦文献中,天子、诸侯和卿大夫都可以称为君。孟柯所说的“君为轻”,究竟是指天子,还是指诸侯和卿大夫,或者是包括了天子、诸侯和卿大夫都在内呢?

孟柯在“民为贵,社援次之,君为轻”这句话之后说:“诸侯危社援,则变置。牺牲既成,集盛既粼,祭祀以时,然而早干水溢,则变置社樱。”这里没有谈到天子可以变置,决不是无意的疏忽。当孟柯说“君为轻”时,他主要是针对各国的诸侯而言,并不包括奴隶制的周天子在内。在《孟子》一书中,凡是谈到“君”的地方,基本上都是指各国的诸侯,类似的例子还不少。

既然孟柯所说的“君为轻”,矛头主要针对着新兴封建国家的国君,那么,在分析这个口号有无进步意义时,我们首先就要看一看当时的国君—王权究竟起了什么样的历史作用。

战国时代的中国和中世纪晚期的欧洲历史条件不同,但在分裂割据的战国时代,新兴地主阶级的王权,亦即封建的中央集权,无疑也是进步的因素。因为只有王权才有足够的力量铲除奴隶主贵族的残余势力,只有王权才为消灭分裂割据和实现统一提供了条件。“王权在混乱中代衰.秩序”。“一切因素都倾向王权,正像王权倾向它们一样。”所以,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及其思想代表—法家,都竭力主张提高王权。

商秧他指出,“权者,君之所独制也”,“权制断于君则威,民信其赏则事功成,信其刑则奸无端”。(《商君书·修权篇》)因此,他明确地提出尊君的主张:“君尊则令行,官修则有常事,法制明则百姓畏刑。”(《商君书·君臣篇》)商秧、吴起等法家在各国所推行的社会改革,都是靠王权的大力支持才取得了成绩的。

而他们所推行的改革又反过来大大加强了王权,结束了奴隶主贵族把持政权的局面。吴起认为楚国之俗。使楚国的国力一时大为强盛。但由于悼王很快死去,楚国的旧贵族搞了一次混乱,吴起遭到了杀害,而楚国的社会改革也从此夭折。商软在秦国执政十多年,得到秦孝公的充分信任,社会改革进行得比较彻底。

因此,当孝公死后,秦国旧势力阴谋时,商轶虽然遭到伤害而不得不出走,但他所推行的变法已经行之久远,再也不是旧势力所能扼杀的了。商秧变法和吴起变法的结果不同,但它们都说明了进步的王权在当时社会改革中所起的重大作用。

孟柯鼓吹的“君为轻”,是与法家的尊君思想相对立的,是对后者的一种反对。他提出“轻君”的口号,并不是出于公平思想,从根本上否定或贬低君主的权威。相反,他和孔老二一样,对于维护奴隶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那套旧秩序是不遗余力的。他曾经大骂杨朱和墨子“无父无君,是禽兽也”。

他之所以提出“君为轻”,只是因为他对支持新兴势力的王权十分仇视,总想恢复奴隶制的旧秩序。在孟柯看来,“唯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孟子·离娄上》);而那些只知道耕战的诸侯,就是“不仁而在高位”的“暴君”。所以他气急败坏地说:“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孟子·告子下》)殊不知,他这套说教正好说明他完全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反对派。

结语

古今中外的历史表明,“凡典推翻一个政权,总县先造成典论,总要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为了破坏新生封建国家的政治威信,以便被推翻的奴隶主阶级实行恢复。他宣传“诸侯危社极,则变置”,更是直接号召推翻刚刚建立起来的在当时还是地主阶级管理。但是,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尽管孟柯东奔西走,声嘶力竭地为奴隶制大造舆论,新兴的封建国家并没有垮台。它在法家思想的指导下,蒸蒸日上,发展壮大。到了秦始皇时代,终于结束了长期分裂割据的状态,建立了统一的封建中央集权国家,在我国历史上写下了新的瑰丽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