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邀,我只说说我的一点认识。
外交部此时做这个表态可能有以下几点需要:
在南沙建设透明度上,自我国南沙岛礁建设以来,在国际舆论(主要就是东南亚和美国、日本)上一直反响比较强烈,包括国内人士也都一直猜测并关注南沙岛礁建设的进度、建设规模、建设作用、后期影响等(甚至有猜测可能下一步马上去填黄岩岛、安达礁等等),国际媒体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我国南沙行动的猜疑越来越重。而我国官方一直对南沙建设持回避态度,更加重了外界的猜疑,透明度不高不仅让外界增加了对我国建设南沙攻击的各种理由和借口,也让我国在南海问题上的国家形象受损。
此时,公开表态南沙建设进度,有利于增加南沙建设透明度,解释南沙建设用途,减少外界疑虑,增加中国建设行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外界观感上来说,建设合法性本就毋庸置疑)。
在南沙主权法理所有权上,此次表态有解释中国在南沙岛礁主权上法理拥有的意图,“陆域吹填”一词以前在外交部解释南海问题上从未出现,这次如此解释,就将“低潮高地”的原岛礁属性直接过渡为“岛屿”,既然是岛屿了,陆地、领海、领空的主权问题就明确了,我国这次以后就会强调已控制岛屿的领土主权了,将南沙岛礁岛屿主权问题坐实。
在前段时间,中美有关于是“岛”还是“低潮高地”、有无领海的问题上一直在博弈,美国也默认这个拥有在南沙建设的合法性(因为被认定为是公海上的人工岛,没有国际法禁止),但是不能承认领土主权的拥有。现在中国把岛屿主权坐实,逼迫美国默认现状的意图明显。
在国际海洋法法庭仲裁南海前,先做好舆论的自卫准备。海牙国际法庭将在7月7日到7月13日举行南海仲裁听证会,菲律宾团队和请的美国律师团队已经竭尽所能的在舆论上造势,最近菲律宾官方又是出纪录片,又总统是到处出访放大话,很明显是为了为即将到来的国际海洋法法庭仲裁做舆论准备。
国际海洋法法庭虽然无权对主权作出裁决,但是菲律宾提交的仲裁避过了直接的主权争议,菲律宾向国际法庭提出的仲裁有四项,都和主权争议无关。
四项仲裁内容:
第一,菲律宾认为中国的九段线是不正当的要求(Invalid),是违反《国际海洋法公约》的。
第二,菲律宾认为中国目前在南海所占领的“岛礁”其实只能算是岩石,本身没有维持人类居住和经济生活的能力。因此,这些岛屿无法拥有专属经济区的地位。
第三,中国在南海以水底礁石为基础所建造的人造建筑物,俗称高脚屋,没有生成专属经济区的地位。
第四,中国在南海对菲律宾船只的骚扰不合法。
根据海洋法公约,主权争议并不在公约的管辖范围之内。但菲律宾的四项仲裁申请都没有涉及主权归属问题。因此在法理上,海洋法法庭有权受理这些仲裁申请。
《公约》设立的机制规定了解决争端的四种可供选择的办法: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法院、一个按照《公约》附件七组建的仲裁庭,以及一个按照《公约》附件八组建的特别仲裁庭。
缔约国可自由选择这些方法中的一种或几种,根据《公约》第287条做出书面声明并交给联合国秘书长保存(缔约国根据第二八七条做出的声明)。
如果争端各方没有接受相同的解决程序,那么只能按照附件七将争端提交仲裁,除非争端各方另有约定。
这次的仲裁庭就是按照《公约》附件七组建的仲裁庭
国际海洋法法庭的仲裁虽不能强制中国行为,但是仲裁结果世人皆知,还是有一定的权威性,并进一步影响以后的国际舆论,国际法理上与我不利。
在仲裁庭召开之前,我外交部提前表态,至少表明了我国南海建设没有突破《南海行为宣言》,南沙岛礁的民用和科研目的,没有改变南沙局势的现状,我们仍然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法理上是讲的通的)。仲裁庭菲律宾应该可以达到目的,下一步菲律宾、越南、美国、日本等就该借助舆论大张旗鼓的声讨中国的南沙建设行为了,我方主动表态在国际上有利于增加南沙岛礁建设的合理性,减少他国借用国际法谴责我国的口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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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交部表态上,也可以看出最近我国暂时搁置在黄岩岛等岛礁填海造陆的计划,下一阶段应该着重现有岛屿的基础设施建设。
南沙研究论坛的版主@阿胖一只曾亲自参与建设项目的筹备(企业方),
之前黄岩岛建设项目确有招标之事,后来中美外交博弈,美国暂时放弃在苏比克湾常驻军队,中国也暂缓黄岩岛建设,南海岛礁建设也应该考虑高层的战略规划和国际外交博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