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温州一女子遭公公和丈夫暴打,面对家暴如何应对?

如何看待温州一女子遭公公和丈夫暴打,面对家暴如何应对?

受害人孙某的亲属称,自2007年孙某与姜某甲成婚后,育有两女一子,而孙某在婚后屡遭家暴,但考虑到孩子们尚幼,孙某多次忍让。

这一次,孙某更是被打至面部伤痕累累,地面血迹清晰可见,还有些许碎发。

据悉,事发前孙某已与姜某甲分居,因姜某甲疑孙某出轨,对其进行多次家暴。

15日,当地妇联了解到情况后主动介入此事,与公安部门联合介入调查。(新闻信息源自澎湃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所以,除了家庭成员之间,情侣同居生活中的暴力行为,也是家暴。(如之前宇芽被家暴事件)

《婚姻法》:

故意伤害罪是刑法罪名。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要看具体的伤情鉴定。

构成轻伤即触犯刑法。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

(1)首先紧急情况下尽可能保护自身安全。

(2)不要沉默,忍让不会遏止家暴。

(3)保留证据。

对于家暴的取证,可以以目睹或接触过自己被家暴的邻居、保安、亲属、警员等等作证人证言;

相关的医院诊断证明也是重要的证据;

起诉自己被家暴,报警后的警方出警记录等也可作为相关证明;

其他书面证明或视听材料,例如悔过书、心理辅导或鉴定书、伤情鉴定;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现场情况的录像、录音,受害者的照片等。

(4)求助。

被家暴,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不单是受害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都可以去反映情况或投诉。)

遭受暴力伤害严重的,应第一时间向警方求助。

其次,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