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外古今,时时都有。以无良律师,缺德政客尤为明显——唐雷恒
诡辩就是把错的说成对的,把对的给你说成错的。说白了就是故意的颠倒是非,让你的世界观崩塌。一般进行诡辩的人都会有很多的“证据和理论”,可是这些东西往往都是不成立的,所以你会发现进行诡辩人都很能说,说起来一套一套的,目的就是让你觉得很有道理,有时候会利用你的大脑,让你也觉得这件事儿他说的很对但你又无法反驳,基本上就是含糊其词偷换概念,靠着没有关系的逻辑将你说动。
诡辩与悖论似乎是对双生子。什么是诡辩?所谓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地狡辩。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就是有意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玩弄诡辩术的人,从表面上来看,似乎能言善辩,道理很多。他们在写文章或讲话的时候往往滔滔不绝,振振有词。他们每论证一个问题,也总是可以拿出许多“根据”和“理由”来。但是,这些根据和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他们只不过是主观主义地玩弄一些概念,搞些虚假或片面论据,做些歪曲地论证,目的是为自己荒谬的理论和行为做辩护。而悖论是科学家发明的一种思维游戏!目的是检查在逻辑中的问题!叫同位纠错!悖论是一个错误的逻辑命题,是数学上的反证法在逻辑上的应用!反证法是个错误的方法,目的,也是纠错。
其实咱们平常生活中,很多人因为不想吃亏,经常会进行诡辩。我听到过最奇葩的诡辩就是,两个同学在打闹,然后有同学说,你父亲是你奶奶的儿子,我也是我妈妈的儿子,儿子等于儿子,那么我就是你爸爸,所以你打我就是打你爸爸,结果还是被暴打一次。
还有一次就是讨论吃的,一个人说这些蔬菜都是绿色食品,施的肥料都是动物或人类的粪便,你吃完之后也会在变成粪便,所以自己吃的就是粪便,当时把我恶心坏了,诡辩虽然是一种文化,但是有时候诡辩真的会让人觉得很恶心。
对悖论我没研究多透,而对诡辩却另有心得!。曾经看过一小文,谈诡辩:有一天,两个学生去请教他们的老师:“老师,究竟什么叫诡辩呢?” 老师望望两个学生,想了一会称说:“有两个人到我这里做客,一个很爱干净,一个很脏。我请他们两个洗澡,你们想想,他们两人中谁会洗呢?” 学生脱口而出:“那还用说,当然是那个脏的。” 老师摇摇头说:“不对,是干净的去洗。因为他养成了爱清洁的习惯,而脏人却不当一回事,根本不想洗。你们再想想看,是谁洗澡了呢?” 学生忙改口:“爱干净的! SPAN>不对,是脏人,因为他需要洗澡,”老师立即反驳后,再次问学生:“这么看来,谁洗澡了呢?”“脏人!”学生只好又改回开始的答案。“又错了,当然是两个都洗了。”老师说,“爱干净的有洗澡的习惯,脏人有洗澡的必要。怎么样,到底谁洗了呢? 学生眨着眼睛,犹豫不决地说:“那看来就是两个都洗了。”“又错了!”老师笑道,“两人都没有洗澡。因为脏人不爱洗澡,而干净人不需要洗澡。”“那……老师你每次说得都有道理,可每次的答案都不一样,我们该怎样理解呢?”“这很简单,这就是诡辩”。
其实诡辩充斥在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中,每个人自觉不自觉、或多或少的在重复诡辩、在发展诡辩。其实这是在与命运抗争的一种表现形式。我每天对不同意见、上级安排的而自认为不合理的工作、做了自知理亏的事进行诡辩。明知是诡辩却并不认为是自己逻辑思维上的混乱。我这时怎麽了?正直的人需要诡辩吗?诡辩是在偷换概念中胡搅蛮缠,起码我是这样认为的。唉!学会诡辩的我怎就像吸毒一样不可自拔呢?
在中国最著名的一个诡辩的例子,就是白马非马,大家都知道白色的马肯定都是白马,不可能说不是马,但是诡辩家就硬是让你自己说出来白马非马。
诡辩之人,在逻辑上有明显的三大缺陷!
遗憾的是,逻辑学在中国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由于逻辑知识和逻辑训练的缺乏,中国人的思维在逻辑上具有明显的三大缺陷!
一、概念模糊,甚至偷换概念更普遍
看一个概念不清,辩论中就偷换了概念。
这是一位笔者回答:“中国之争的本质”问题
你问赶集了,他说买席了。认知不同没法聊。一句话就把天聊死了。
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单位。
明确概念是判断与推理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清晰的概念的界定,由此而来的判断和推理就也就很难保证其正确性。
中国人不善于,或者说是不屑于去辨析概念,中国人对于概念的定义一向是模糊的。
在中国古代史上,能不能找到一个明晰、全面、准确、严格的定义?
几乎没有。
中国的哲学家极少下定义,儒家讲仁?什么是仁?
众说纷纭。
老庄讲道,什么是道?
没有定义。
《墨子》中有一点,有对“同”、“异”等抽象概念的定义,非常难得,墨子很伟大。
但是,辨析概念是非常重要的。
冯友兰先生说:“盖一名必有一名之定义,此定义所指,即此名所指之物之所以为此物者,亦即此之要素或概念也。”
同样的一个词,可以表达或者说是对应多个不同的概念。
讨论问题之前,必须首先弄清这个词所表达的概念的定义,即一个概念的内涵。
概念不清则造成表述模糊,漏洞百出。
二、类比推理
我们常说的一些谚语,比如“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等等,都是用的类比推理,这些话真的很有道理吗?
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相关对象的某些属性相同或相似,从而推出它们在另外的属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
类比推理的结论是或然性的,即可能是真,也可能是假。
因为相比较的两类事物本来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只是人类通过思维将它们联系在了一起。
比如由狗的忠诚推出人也应该忠诚,人和狗是不同的动物,怎么能确定有一样的品质呢?
我们这里的类比仅指在议论中的类比推理,而不是指语法学上的修辞方法。
西方人也会用类比,我并不认为中国人在使用类比方面比西方人要高明。
中国人之所以使用类比,是因为他们思辨能力差,不善于纯粹地说理,不善于运用其他的推理方法。
西方人用得少,是因为西方的逻辑学产生的早,他们很早就意识到了类比推理结论的或然性(不确定性),所以,他们在一些讨论中就会有意地去避免类比。
值得中国人注意的是,中国人在生活中使用类比时,经常会忘记了类比推理的或然性,经常把类比的结论当成了必然。
甚至生拉硬扯,乱比一气,其实是没有说服力的,是不可能说服别人的,只能显示自己思辨力的低下。
三、二元思维,就是非白即黑极端思维
一次在某大学演讲中说,我们的企业不要追求做大做强,大学的高材生就问:“难道要做小做弱吗?”
这是推论错误,不要追求做大做强,并不一定就是做小做弱。
有人提起美国三权分立,多么美好。我讲美国三权分立有虚伪一面,有较大欺骗性。此君就怼道-:那独裁就好嘛。这种事太普遍了。你讲中美之争体现在贸易上,但本质是话语权。有人就扯到你反对改革开放。
可以这么说,辩论不讲逻辑,已经等同于骂大街了。生活中非常普遍。一般尽可能不要理睬了,已经不是在争理了。
有一部分是不懂逻辑,缺基本知识累积,这叫无知,可怜:有一部分是有意而为之,可憎。
这就是典型的二元思维、好坏人思维、非黑即白思维,这种思维只看到了事物的相反的两面或两端,忽视了其他方面或两个极端之间的中间情况,而其他方面可能很多,中间情况也往往是最普遍的。
二元思维是中国人常见的思维,这是一种很简单的思维,小孩就会的好坏人思维,很多中国人上了这么多年的学,思维还处在小学生水平。
在对待历史问题上,中国人的这种思维比较明显,很多中国人把历史人物分成明显的好与坏两类,将好的神圣化。
如孔子、孟子、唐太宗、诸葛亮等,似乎他们是没有缺点的完人;将坏的妖魔化,如一些奸臣、暴君等,似乎他们一无是处。
这种思维是片面的,没有认清人性的复杂性与多面性。
在二元思维下,政治思想界的左与右,也往往走向极端,我们的历史上有不少这样的教训。
由于缺乏逻辑思维,中国人就特别善于诡辩,南开大学张晓芒教授在他的《逻辑思维与诡辩》一书中讲到这样一个故事。
邻居家通宵达旦打麻将,影响到了你。
你上门讨公道说:“你们这样通宵达旦、吵吵嚷嚷地打麻将,影响别人休息。”
邻居却说:“影响别人,又不影响你!”
“怎么不影响,你们深更半夜吵吵嚷嚷,吵得人睡不着。”
邻居却反说:“你们家孩子能不能半夜不要哭?也吵得人睡不着。还有你们家厕所的水管流水声太大,能不能把水关上?或者不用厕所?”
……
生活中处处充斥着这样的诡辩,让人无可奈何,有时候虽然生气,又觉得好笑。
识破诡辩,避免让逻辑陷入诡辩的陷阱,培养真正的逻辑思维。
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拉姆斯菲尔德诡辩
2003年初,美国以伊拉克藏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Weapon of Mass Destruction, WMD)为由出兵伊拉克。
结果没有找到WMD的证据。布什政府立即遭到了美国媒体的轮番轰炸和质问。
*其实WMD是一种笼统的说法,现在世界上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具体指的是四类武器,简称CBRN:
• 化学武器(Chemical)
• 生化武器(Biological)
• 放射性武器(Radiological)
• 核武器(Nuclear)
2002年2月12日,时任美国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Donald Rumsfeld)在一次国防部新闻发布会上说了一段名言:
…because as we know, there are known knowns; there are things we know we know.
We also know there are known unknowns; that is to say we know there are some things we do not know.
But there are also unknown unknowns—the ones we don’t know we don’t know.
And if one looks throughout the history of our country and other free countries, it is the latter category that tend to be the difficult ones.
上面这段话堪称世界级经典!
Known knowns – 已知的已知,指我们已经掌握的情况
Known unknowns – 已知的未知,指我们知道存在某个问题,但还没掌握具体情况
Unknown unknowns – 未知的未知,指我们完全不了解的未知情况(这才是最可怕的)
其实这段很绕嘴的诡辩术不是拉姆斯菲尔德发明的,但却因他在记者会上的这个回答而流行起来,并广泛运用于项目管理和战略规划等商业领域。
Known unknowns refers to “risks you are aware of, such as canceled flight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