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水泥块中挖出尸体事件,知情人称「事发安徽阜阳,嫌疑人已被抓」,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网传水泥块中挖出尸体事件,知情人称「事发安徽阜阳,嫌疑人已被抓」,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为什么很多杀人犯会想方设法去毁尸灭迹?为什么警方又要排除万难非要找到尸体不可?

这是因为尸体至关重要,是侦破故意杀人案最关键的证据。

如果找不到尸体,即便杀人者对杀人行为供认不讳,也很难定罪。因为不能确定人到底有没有死亡,万一亡者归来,那就麻烦了。

赵作海案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2010年,因“杀害”同村人赵振裳在监狱已服刑十多年的河南商丘村民赵作海,因“被害人”赵振裳突然回家,才被宣告无罪释放,河南省有关方面同时启动对办案人员的责任追究。

所以在此之后,司法机关对找不到尸体的故意杀人案都非常慎重。

我本人就经历过一起因找不到尸体被无罪处理的杀妻灭尸案。

丈夫在偏僻的水厂把妻子杀了,丈夫到案后承认杀妻,一直认罪,但有个致命问题就是他把妻子的尸体焚烧的一干二净,现场没有留下任何可以用于做DNA比对的身体组织。没有找到尸体和身体组织,就无法确认其妻是否已经真实死亡。办案人员其实内心都确信就是他杀了妻子,但缺少了尸体这个关键证据,哪怕是在他认罪、也有其它间接证据佐证的情况下,检察院最终还是作了存疑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