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啊,还有什么好看待的。现在已经到了轮奸都要如何看待的世道了吗,说好的依法治国呢。
看到有被题主撩拨的同学在评论里面开撕,我来系统解答一下。
首先,我知道我们国家的现状绝对是不正常的,但是,这不能阻断我们对于正常处理这类事件的期望和追求,在国家不正常的时候,平均水平top2的诸位知友居然甘愿随波逐流或者放弃希望和教化让我坚定的给这问题点了举报;
其次,问题事件的真实性未知,但是,从问题本身来说,是值得批判的,我也是着力于批评如题主这样不分是非不分轻重都拿来如何看待的问法,纯属引战和哗众取宠,建议大家把上海音乐节女生换成题主的直系女性亲属,我觉得题主会跳出来骂街的,大家有兴趣可以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第三,希望真的觉得这事儿需要如何看待的同学,以后平平安安,不要成为被如何看待的主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