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名号的用法,有无业内规范或通例,情况如何?

专名号的用法,有无业内规范或通例,情况如何?

以下内容來自中華書局版點校本《史記點校後記》1959年版。可以參考一下:

人名跟職位或身分連在一起的,如“王赧”“王子比干”“太子丹”“師尚父”“太史儋”“太宰嚭”“司馬穰苴”“令尹子文”等等,都連起來用標號。人名跟封號或地名連在一起的,如“周公旦”“韓王信”“絳侯勃”“落下閎”之類,也都連起來用標號;但如果封號下姓名俱全,如“淮陰侯韓信”“武安侯田蚡”之類,分别在封號和姓名旁用標號。侯爵名都用標號;將軍名號如“貳師將軍”以至“文成將軍”等等,一律不用標號。時代專名如“三代”“六國”等都用標號;不指時代的,如“秦滅六國”的“六國”當然不用標號。地名不論所指區域大小,從“山東”“淮南”以至“中陽里”等等都用標號。“江”如果指長江,“河”如果指黄河,一律用標號;泛稱江河的就不用標號。民族專名如“西南夷”“東越”以及專指匈奴的“胡”都用標號;一般泛稱如“蠻”“夷”“戎”“狄”不用標號。星名、神名以及樂舞名都用標號;但星名如“日”“月”,都不用標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