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类不是一共有37类,而是分开说的,实际上是3类重点人员和7类重点人员,统称37类。
先说3类重点人员:
1、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2、境外入境人员。
3、发热门诊患者。
再说七类重点人员:
1、有从事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2、有参与或涉嫌从事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3、上访事项已经终结、或签订有关停访息诉协议后仍然继续上访,或违反《上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越级非正常上访的人员;
4、在逃刑事犯罪嫌疑人员;
5、因从事、参与杀人、伤害、爆炸、放火、绑架、抢劫、劫持等严重暴力犯罪,受过刑罚处罚的人员;
6、因从事、参与、包庇、协助恐怖活动,受过刑罚处罚的人员;
7、因从事、参与、包庇、协助贩毒活动,受过刑罚处罚或被刑事拘留过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