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事件在某种意义上反映的是人民自治军-民主联军在战后初期对伪满日系势力尚未“封刀”的氛围,折射的是一种与“战犯都在抚顺战俘营里被优待”这一传统刻板印象迥异的策略:不忌讳处决。
这种不忌讳到了什么程度呢?1945-1946年,处决旧伪满日系官僚的枪声响遍了南至辽东、北至黑河的东北大地。在必要的时候会专门在某些地区有意识地批量处决以实现彻底的清理:关东军、伪满日系民政官员、开拓团的头面人物、日本企业的高管与职员——都可以上名单。
少一点的可能仅几人,仅处决某地的日本副县长(由于正县长常由汉奸担任,这名副县长通常就是当地的实际主官)及警务科长、总务科长等,也可能凑几个县的打包处决——通河、汤原、依兰、阿城、方正、永吉的伪副县长都是这种死法。此外还有一些针对日侨组织(如盖平县就在群众意见下处决了12名日侨会员中的8人)、日本企业的零散处决,基本也在这种规模。
多一点的可能是十几人至几十人,由几名伪官员作为“主要嘉宾”,然后搭上当地的其他日本头面人物——如铁岭处决16人,本溪处决伪副县长以下50人,原伪间岛省处决27人,这些场面就要大一些。
当然,也有重量级的百人以上处决,这种往往是对当地伪满旧行政系统的连根拔起。通化事件两个月前,对伪安东省日系官僚的审判就是这样的一次大场面:处决300余人,该事件中一次性处决的日本官僚数超过了国民政府处决的全部日本战犯数,而伪安东省据1940年统计只有223万人。
(甚至伪通化省就是从伪安东省析出的)
1937年安东-通化分立后,直到1945年7月,伪安东省长期下辖6县1市:
安东市、安东县、岫岩县、庄河县、宽甸县、凤城县、桓仁县(桓仁1945年8月被划出,但其日本官僚依旧是这次审判的对象)
按照伪满每县配备一位日本主官的惯例,伪安东省会有8名县级以上的日本主官,而该次审判至少一次性处决了其中5个:伪安东省次长、安东市长、庄河副县长、凤城副县长、桓仁副县长。伪安东民政系统中的日本官僚也被一扫而空:法院院长、警务科长、总务科长、税关长均被处决。
“我与日右辩论过,你们骂我们搞卡廷,不对,我们超过了卡廷一百倍。骂我们是搞卡廷,我们一贯承认,可惜的是,你们说的不够,往往要我们加以补充。”
虽然这种“赛里斯自研卡廷”并不可能真搞成原装卡廷的一百倍,对应的处决热情也在46年下半年开始逐渐消退(似乎各个二战战场,包括欧洲战场,都有这种战后持续一两年的肉体消灭形式的清算潮,却又同样以可以称得上是很快的速度消退),但也确实反映出了一种现象:你可以在抚顺被“统战”,也可以早在45、46年就被拉到江边和一堆同僚一同被打靶。对于这个时期的民主联军来说,杀就杀了,也没什么好说的,我赞成这种心理。
